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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Gaoxin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Jun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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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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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 司”)独立董事吴长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6 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吴长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 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 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Gaoxin Rubber & Plastic Materials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司证券代码:300478
公司法定代表人:蒋鹏
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
公司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3号
公司邮政编码:311116
公司联系电话:(0571)88581338
公司联系传真:(0571)8858133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0年6月3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吴长顺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现任国际大电网绝缘电缆中国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西安交通大学 外聘教授,杭州高新独立董事,恒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德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 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6月18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
(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 定代表人签字):
-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
1)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
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3号
收件人: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邮政编码:311116
公司联系电话:0571-88581338
公司联系传真:0571-8858133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征集人:
吴长顺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 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提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 |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
√ |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号码或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 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