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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Gaoxin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Jan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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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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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29),2021 年1 月7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增加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议案暨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的部分内容有误“三、 提案编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1 下子提案1.06 选举洪耀 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中选举届次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差额选举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李湘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蒋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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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 选举朱铭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傅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洪耀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7 | 选举洪超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8 | 选举张义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9 | 选举傅俊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差额选举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吴长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唐有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曾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5 | 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等额选举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周建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
√ |
| 3.02 | 选举白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
√ |
| 更正后: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差额选举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李湘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蒋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朱铭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傅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洪耀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7 | 选举洪超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8 | 选举张义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9 | 选举傅俊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差额选举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吴长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唐有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曾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5 | 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等额选举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周建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监事 | ||
|---|---|---|
| 3.02 | 选举白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
√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关于增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的公告(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 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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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 年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29),审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1 年1 月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彭宇先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21,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提交的《关于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议 案的函》,提请将《关于选举洪超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义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傅 俊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 布日,股东彭宇先生/女士持有本公司3%以上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 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选举洪超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选举张义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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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选举傅俊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刚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 举洪超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义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傅俊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增加至本次股东大 会第一项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中,作为子议案履行审议程序;将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增加至本次股东大会第二 项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中,作为子议案履行审议程序。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披露 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 未发生变更。现对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的程序符合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1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1 月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 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1 月15 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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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1 月12 日
-
8、会议出席对象:
-
(1)截至2021 年1 月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 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
9、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的议案》;
-
1.01 选举李湘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蒋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朱铭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傅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洪耀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洪超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8 选举张义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9 选举傅俊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以上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6 名非独立董
事。
-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
议案》;
-
2.01 选举吴长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唐有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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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 选举曾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5 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3 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
3.01 选举周建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白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 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第四届监事会。
提案1 中子提案1.01-1.06 已经公司于2020 年12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 中子提案1.07-1.09 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的临时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1 月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2 中子提案2.01-2.03 已经公司于2020 年12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2 中子提案2.04-2.05 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的临时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1 月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3 已经公司于2020 年12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 采用累积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 名。其中,股东所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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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6 位。
提案2 采用累积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独立董事3 名。其中,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 位。
提案3 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 名。其中,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差额选举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李湘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蒋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朱铭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傅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洪耀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7 | 选举洪超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8 | 选举张义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09 | 选举傅俊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差额选举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吴长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唐有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曾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5 | 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采用等额选举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周建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
√ |
| 3.02 | 选举白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
√ |
四、关于改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改选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 其他人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即2021 年1 月5 日前)以书面单项提案的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并应一并提交有关董事候 选人的详细资料。公司董事会将分别对候选人资格进行核查,对于符合资格的, 将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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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 真或信函须在2021 年1 月14 日16:3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时间:2021 年1 月14 日8:00-11:30;13:00-16:30。
-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鹏
电话:0571-88581338
传真:0571-88581338
-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3、彭宇先生提交的《关于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的函》。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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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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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478
-
2、投票简称:杭高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累积投票制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
(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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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1 年1 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 月15 日上午9:15-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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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 1.01 | 选举李湘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蒋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朱铭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傅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06 | 选举洪耀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 1.07 | 选举洪超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1.08 | 选举张义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1.09 | 选举傅俊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吴长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唐有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曾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 | |
| 2.04 |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
| 2.05 | 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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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3.01 | 选举周建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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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 | 选举白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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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提案1 采用累积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 名。其中,股东所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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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 投人数不得超过6 位。
2、上述提案2 采用累积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独立董事3 名。其中,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 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 人数不得超过3 位。
3、上述提案3 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 名。其中,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4、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5、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 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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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东姓名/名称: | ||
|---|---|---|---|
| 股东身份证号/股东注册号: |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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