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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Gaoxin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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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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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105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9月10日
二、授予登记人数:9人 三、授予登记数量:207.50万股。 四、授予价格:5.0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杭州高 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 《关于核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 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 案》,由于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3名激励对象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1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人调整为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原330.00万股调整为207.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1、授予日:2021年6月28日
-
2、授予价格:5.00元/股
-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名,首次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数207.50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 |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的比 例(%) |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当前总股本的 比例(%) |
|---|---|---|---|---|
| 蒋鹏 | 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100 | 48.19 | 0.79 |
| 凌勇 | 副总经理 | 33 | 15.90 | 0.26 |
| 胡炳林 | 副总经理 | 25 | 12.05 | 0.20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共计6 人) |
49.50 | 23.86 | 0.39 | |
| 合计 | 207.50 | 100.00 | 1.64 |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5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22个月、34个月、46个月。在首次授予的权益解 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25.00%、25.00%、50.00% 的比例分三期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
|---|---|---|
| 首次授予权益 第一次解除限售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起2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00% |
| 首次授予权益 第二次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00% |
| 首次授予权益 第三次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58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00% |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
回购注销。
6、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 年度增长率不低 于35%;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 |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 年度增长率不低 于70%;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 | 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 年度增长率不低 于100%; |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 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 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时, 激励对象才可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考 核系数如下表所示:
| 考核结果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
| 解除限售系数 | 100.00% | 70.00% | 0.00% |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则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 案》,由于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3名激励对象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1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人调整为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原330.00万股调整为207.5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 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6月28日,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2021年9月10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股份性质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075,000 | 2,075,000 | 1.6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6,673,000 |
100% | 0 | 126,673,000 | 98.39% |
| 三、股份总数 | 126,673,000 | 100% | 2,075,000 | 128,748,000 | 100% |
-
注:① 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
② 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
-
结构表为准。
③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446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8月6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蒋鹏、凌勇等9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0,37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
2,07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8,300,000元,所有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 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故公 司股本总额增加2,075,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748,000元,股本 为人民币128,748,000元。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28,748,000股摊薄 计算,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47元。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 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28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 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
下表所示:
| 授予权益数量 | 需摊销的总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 授予权益类型 | |||||||
| (万股) | 费用(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 |
207.50 | 877.73 | 155.81 | 311.62 | 231.83 | 140.30 | 38.16 |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由126,673,000股增加至128,748,000股,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吕俊坤 | 6,333,728 | 5% | 6,333,728 | 4.92% | |
| 中国双帆投资控 股集团(香港)有 限公司 |
10,169,300 | 8.03% |
10,169,300 | 7.90% | |
| 万人中盈(厦门) 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6,333,650 | 5% | 6,333,650 | 4.92% |
吕俊坤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俊坤系双帆投资实际控制人,吕俊 坤与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人中盈”) 系一致行动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二、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持续发 展。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