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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Gaoxin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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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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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2021 年10 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 本, 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 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形成能有效控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向公司追加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于2021 年10 月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关联方向公司追加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 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 陈元志 付淑威

2021 年10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