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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Gaoxin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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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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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5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传达,会 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鹏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 过了以下几项议案: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 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涂必胜、唐有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长顺 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不派发

  •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

  •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骏楠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陈骏楠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七、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的

  • 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向兴业银行余杭支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工商银行科创 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 款等)、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 限于上述融资品种),并申请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 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 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与本次授信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 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内部环境、制度建设、 风险控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杭州高新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合计占用公司资金 本金和利息4,640.43 万元,杭州高新因上述诉讼案件需要履行代偿或偿还义务 确认的预计负债9,378.27 万元。由于杭州高新存在资金占用情况、违规借款和 违规担保情况且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整改完毕,杭州高新违反了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和中国证监会浙江

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全面自查的通知》(浙证监公司 字〔2020〕121 号)关于“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有关规定。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无法判断上述事 项对杭州高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天健会计师 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天 健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详细内 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 29日的《证券时报》。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0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01

月0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1年01月01日起执行该新租赁准则。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1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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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8日

附件:

陈骏楠先生: 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在杭州 雅克汉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任职;2017年开 始在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副主任,2019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骏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骏楠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