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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Oct 29, 2014

57836_rns_2014-10-29_bb41a992-35b9-4e06-a3d3-b1c03281f75f.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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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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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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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 1.3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泽波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976,723,443.98 2,347,363,371.81 6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97,916,042.30 1,901,087,781.54 94.5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 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期末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140,062.71 346,805,236.57 -75.45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 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期末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736,813,133.65 1,351,247,761.25 2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8,381,535.36 407,036,511.93 -1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8,127,135.66 335,178,929.78 -1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5 23.20 减少6.85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1.19 -19.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1.19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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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
额(1-9 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52,554.94 -785,641.33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09,584.46 土地使用税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8,637,094.90 21,838,935.90 各类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债务重组损益 -613,529.34 债务重组损失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9,540,855.14 9,540,855.14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38,841.47 -117,222.18 捐赠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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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2,178,071.40 6,976,276.22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4,924,559.21 6,694,859.17
24,640,065.82 30,254,399.70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5,52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
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临安福斯
特实业投
资有限公
226,290,000 56.29 226,290,00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林建华 85,500,000 21.27 85,500,000 境内自然人
临安同德
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
30,210,000 7.51 30,210,00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刘全峰 233,400 0.06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黄琨 224,308 0.06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黄永亮 219,985 0.05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方强 206,100 0.05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国联安
新精选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93,626 0.05 未知 其他
刘立清 168,900 0.04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刘保建 155,400 0.04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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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数量 种类 数量
刘全峰 23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33,400
黄琨 224,308 人民币普通股 224,308
黄永亮 219,985 人民币普通股 219,985
方强 206,100 人民币普通股 206,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
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93,626 人民币普通股 193,626
刘立清 168,9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900
刘保建 155,4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400
袁旭华 132,001 人民币普通股 132,001
孙云飞 128,1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100
折霜炯 122,127 人民币普通股 122,12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股东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建华先生控制的企业。其余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三、 重要事项

  •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 与期初比较,本期末

  •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85,731.22 万元,增长158.74%,系2014 年9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所致。

  •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2,498.34 万元,增长44.31%,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3)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2,026.90 万元,下降43.45%,系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 (4)存货较期初增加11,468.10 万元,增长54.25%,系产销规模扩大,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增加 所致。

  •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49,917.09 万元,增长17476.77%,系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6)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14,844.71 万元,增长67.87%,系年产1.8 亿平方米EVA 太阳能电池 胶膜生产项目部份转固所致。

  • (7)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11,091.04 万元,下降88.79%,系年产1.8 亿平方米EVA 太阳能电池 胶膜生产项目部份转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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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1,146.49 万元,增长47.61%,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引起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56.41 万元,增长144.06%,系预付固定资产采购款增加所致。

  • (10)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7,960.51 万元,下降100%,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所致。

  • (11)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776.23 万元,增长73.14%,系报告期内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2,749.86 万元,下降41.72%,主要系上年末应缴税费本报告期缴纳 所致。

(13)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880.55 万元,增长80.77%,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费用增加所致。

  • (14)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31.48 万元,下降100%,系转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 (15)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912.87 万元,增长79.5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年产200 万平米太阳能电池背板项目补助款及金太阳工程补助款所致。

  • (16)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151,104.67 万元,增长569860.50%,系报告期内发行新股,产生股 本溢价所致。

(17)盈余公积较期初增加5,702.04 万元,增长38.14%,系报告期内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2、与上年同期(2013 年1-9 月)比较,本期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8,556.54 万元,增长28.53%,主要系公司主导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其中:EVA 胶膜同比增加4,870.68 万平米,增长35.12%;背板同比增加473.86 万平米,增长220.81%。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9,547.07 万元,增长47.82%,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量增加及当期主要 原材料EVA 粒子采购单价上涨所致。

  • (3)销售费用同比增加546.32 万元,增长22.68%,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4)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30.13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6,594.64 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6)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950.23 万元,增长818.05%,系报告期内收到各类政府补助款增加 所致。

  • (7)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143.40 万元,下降47.81%,主要系债务重组损失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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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类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发行
相关
承诺
限制流
通、自
愿锁
定、持
股及减
持意向
的承诺

临安福斯特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
(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本公司及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
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
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发
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的5%,减持价格(因派
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
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
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
格进行减持;

2014年3月5日至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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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
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公
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
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
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
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
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
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
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
转让。
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
发行
相关
承诺
限制流
通、自
愿锁
定、持
股及减
持意向
的承诺

林建华、张虹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
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2014年3月5日至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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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福斯特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本人及发行人 控股股东福斯特实业拟减 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合 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 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 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进行减持;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 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 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人 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 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 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 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 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 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 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 让。 林建华及其配偶张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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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发行
相关
承诺
限制流
通、自
愿锁
定、持
股及减
持意向
的承诺

临安同德实业投
资有限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本公司拟减持
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累计
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
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42%
(其中,前十二个月内拟减
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
发行人股票数量的25%),
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
(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
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
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
格进行减持;
(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
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2014年3月5日至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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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公
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
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
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
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
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
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
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
转让。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
月。
其他
承诺
避免同
业竞争
的承诺

林建华(公司实
际控制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
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
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
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下属的除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
他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
股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
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经理)以及本人控股
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
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
保证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并愿
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
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11年8月2日至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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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
承诺
避免同
业竞争
的承诺

临安福斯特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
1.本方及本方控制的除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
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
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
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方下属的除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
他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
股的企业,本方将通过派出
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经理)以及本方控股
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
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
保证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并愿
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
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11年8月2日至
长期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名称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建华 日期 2014 年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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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 年9 月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97,378,064.80 540,065,878.8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64,653,601.96 564,923,623.23
应收账款 732,733,284.49 507,749,915.20
预付款项 26,379,407.25 46,648,432.4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78,543.35 2,177,887.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26,057,435.74 211,376,421.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2,027,138.30 2,856,196.04
流动资产合计 3,451,007,475.89 1,875,798,354.28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67,163,142.00 218,716,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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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建工程 13,999,856.45 124,910,221.1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6,530,796.80 97,655,708.9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55,990.14 1,645,916.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545,511.30 24,080,599.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120,671.40 4,556,551.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5,715,968.09 471,565,017.53
资产总计 3,976,723,443.98 2,347,363,371.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9,605,106.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0,388,786.72 154,154,644.27
预收款项 18,375,917.42 10,613,634.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1,306,051.55 12,286,429.27
应交税费 38,419,279.44 65,917,846.9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707,693.25 10,902,178.1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314,770.00
流动负债合计 258,197,728.38 434,794,609.47
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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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609,673.30 11,480,980.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09,673.30 11,480,980.80
负债合计 278,807,401.68 446,275,590.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2,000,000.00 342,000,000.00
资本公积 1,511,311,886.21 265,160.8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6,537,841.46 149,517,397.9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78,066,314.63 1,409,305,222.8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7,916,042.30 1,901,087,781.5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7,916,042.30 1,901,087,781.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76,723,443.98 2,347,363,371.81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 年9 月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65,611,678.39
514,085,191.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15,272,857.77
431,496,512.12
应收账款 622,767,898.49
428,290,099.48
预付款项 18,005,972.02
45,461,400.54
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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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117,669.00 4,549,048.23
存货 289,188,926.88 192,279,463.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000.00 2,856,196.04
流动资产合计 3,116,965,002.55 1,619,017,911.5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9,535,336.52 49,527,377.9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59,072,931.50 105,783,419.48
在建工程 13,999,856.45 123,765,221.1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2,158,590.12 83,017,686.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715,482.96 19,237,953.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120,671.40 4,556,551.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8,602,868.95 385,888,209.57
资产总计 3,565,567,871.50 2,004,906,121.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9,605,106.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8,104,391.89 154,412,916.64
预收款项 17,798,045.57 9,713,965.73
应付职工薪酬 7,114,852.01 7,559,341.34
应交税费 30,937,691.31 49,483,986.8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076,840.25 10,633,1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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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172,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23,031,821.03 412,580,430.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445,666.67 10,352,666.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445,666.67 10,352,666.67
负债合计 242,477,487.70 422,933,097.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2,000,000.00 342,000,000.00
资本公积 1,511,311,886.21 265,160.8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6,510,579.26 149,490,135.7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203,267,918.33 1,090,217,727.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323,090,383.80 1,581,973,024.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3,565,567,871.50 2,004,906,121.11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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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 月)
上期金额
(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598,279,821.35 464,234,909.39 1,736,813,133.65 1,351,247,761.25
其中:营业收入 598,279,821.35 464,234,909.39 1,736,813,133.65 1,351,247,761.2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75,540,721.51 301,068,778.54 1,358,666,297.64 870,422,842.84
其中:营业成本 433,685,226.16 314,976,947.82 1,222,429,997.85 826,959,320.6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63,859.52 3,752,764.17 7,330,780.05 9,027,475.79
销售费用 10,794,648.72 7,938,013.70 29,546,330.16 24,083,104.40
管理费用 31,863,695.23 30,686,426.59
95,732,875.82
80,974,3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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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财务费用 2,136,349.49 1,634,502.85 5,189,489.43 -3,111,852.99
资产减值损失 -7,103,057.61 -57,919,876.59 -1,563,175.67 -67,509,582.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78,071.40 1,213,890.33 6,976,276.22 5,934,840.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4,917,171.24 164,380,021.18 385,123,112.23 486,759,759.36
加:营业外收入 18,674,170.43 1,184,612.50 21,886,307.16 2,384,011.26
减:营业外支出 830,367.67 145,846.38 1,565,659.84 2,999,659.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2,760,974.00 165,418,787.30 405,443,759.55 486,144,111.13
减:所得税费用 29,936,520.51 33,051,678.63
77,062,224.19
79,107,599.2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2,824,453.49 132,367,108.67 328,381,535.36 407,036,511.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2,824,453.49 132,367,108.67 328,381,535.36 407,036,511.93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9 0.96 1.1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9 0.96 1.19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12,824,453.49 132,367,108.67 328,381,535.36 407,036,511.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2,824,453.49 132,367,108.67 328,381,535.36 407,036,511.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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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 月)
上期金额
(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
(1-9 月)
一、营业收入 522,768,072.32 405,778,336.72 1,506,362,210.11 1,163,383,754.52
减:营业成本 381,695,485.29 282,847,217.06 1,077,395,669.39 727,019,182.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75,830.91 3,501,154.90 6,063,527.57 7,802,153.08
销售费用 8,242,261.25 5,282,403.61 22,620,040.71 17,655,807.86
管理费用 24,137,669.85 23,954,702.40
74,059,727.00
63,701,254.85
财务费用 2,101,120.63 2,171,995.18 4,515,272.81 -374,348.15
资产减值损失 12,514,665.40 -32,281,933.00 6,958,690.80 -79,225,145.7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23,539.52 1,213,890.33 6,821,744.34 55,934,840.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2,624,578.51 121,516,686.90 321,571,026.17 482,739,691.45
加:营业外收入 17,914,775.53 984,720.00 20,366,431.53 1,324,026.00
减:营业外支出 830,367.67 125,846.38 1,565,659.84 2,979,659.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9,708,986.37 122,375,560.52 340,371,797.86 481,084,057.96
减:所得税费用 25,087,287.32 26,899,336.23
67,701,163.54
71,803,979.8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4,621,699.05 95,476,224.29
272,670,634.32
409,280,0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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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84,621,699.05
95,476,224.29

272,670,634.32

409,280,078.12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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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4 年1—9 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
(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49,215,784.83 1,447,157,150.7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00,742.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469,930.84 8,558,757.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9,686,458.22 1,455,715,907.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29,165,393.45 895,194,345.8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849,875.15 68,115,320.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8,957,438.06 124,101,609.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73,688.85 21,499,395.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94,546,395.51 1,108,910,67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140,062.71 346,805,236.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984,234.75 5,934,840.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265,121.45 29,8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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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100,000.00 6,487,7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49,356.20 12,452,394.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43,045,667.28 85,906,606.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3,045,667.28 85,906,606.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6,696,311.08 -73,454,211.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71,046,725.4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612,350.7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764,274.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5,423,350.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9,217,456.7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9,018,257.37 495,9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58,433.13 41,2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3,494,147.22 537,1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1,929,203.50 -537,1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66,769.20 952,820.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8,906,185.93 -262,796,154.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6,725,878.87 573,438,246.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5,632,064.80 310,642,091.86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4 年1—9 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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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08,940,143.24 1,250,476,065.5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80,223.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25,698.30 6,744,52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36,546,064.82 1,257,220,591.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55,527,586.96 774,189,260.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031,411.50 53,027,207.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8,278,886.96 100,380,750.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611,711.45 16,951,216.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1,449,596.87 944,548,43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096,467.95 312,672,156.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821,744.34 34,934,840.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65,121.45 29,853.6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100,000.00 5,8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86,865.79 40,824,694.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8,625,957.46 72,993,390.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7,958.5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8,633,915.99 72,993,390.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447,050.20 -32,168,696.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71,046,725.4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612,350.7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764,274.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5,423,350.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9,217,4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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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99,018,257.37
495,9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50,474.60 41,2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3,486,188.69 537,1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1,937,162.03 -537,1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466,092.83 1,009,529.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3,120,486.95 -255,587,009.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0,745,191.44 501,312,576.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3,865,678.39 245,725,566.73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4.2 审计报告

若季度报告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则附录应披露审计报告正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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