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Nov 15, 2023
57836_rns_2023-11-15_ecfd7a2e-e5ea-489b-a423-95dd2c3086a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105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福 20 转债”的募投项目“嘉兴年产2.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 亿平方米)” (以下简称“嘉兴光伏项目”)、“福22 转债”的募投项目“3555KWP 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嘉兴分布式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和 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公司拟将“福20 转债”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 等收入)3,447.6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福22 转债” 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81.0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福20 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9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99,056.61 元(不 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5,500,943.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12 月7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天健验[2020]577 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0转债”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福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 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的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产能进行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
| 1 | 滁州年产5 亿平方米光 伏胶膜项目(其中3 亿 平方米) |
安徽省滁州市 | 福斯特(滁州) 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0,346.85 | 90,000.00 |
| 2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 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 亿平方米) |
浙江省嘉兴市 | 福斯特(嘉兴) 新材料有限公司 |
73,563.71 | 50,000.00 |
| 3 | 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 | -- | 本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263,910.56 | 170,000.00 |
(二)福22 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 元(不 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 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 号”
《验证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3 年8 月29 日、2023 年9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 22 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22 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5)。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
| 1 | 年产2.1 亿平方米感光 干膜项目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福斯特新材 料有限公司 |
52,187.92 | 30,000.00 |
| 2 | 年产2.5 亿平米光伏胶 膜项目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福斯特光伏 材料有限公司 |
70,154.29 | 50,000.00 |
| 3 | 年产1 亿平方米(高分 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 | 杭州福斯特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
25,258.45 | 19,000.00 |
| 4 | 年产500 万平方米挠性 覆铜板(材料)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 | 杭州福斯特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
35,868.90 | 29,000.00 |
| 5 | 年产2.5 亿平方米高效 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 | 本公司 | 54,852.40 | 44,600.00 |
| 6 | 越南年产2.5 亿平米高 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
越南海防工业 园区 |
越南先进膜材有 限公司 |
7,600.00 万 美元 |
39,000.00 |
| 7.1 | 3855.04KWp 屋顶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福斯特光伏 材料有限公司 |
1,735.00 | 1,500.00 |
| 7.2 | 1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 |
安徽省滁州市 | 福斯特(滁州) 新材料有限公司 |
5,400.00 | 5,400.00 |
| 7.3 | 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 | 福斯特(嘉兴) 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99.95 | 1,500.00 |
| 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本公司 | 83,000.00 | 83,000.00 |
| 合计 | 303,000.00 |
二、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一)福20 转债
截至2023 年10 月31 日,“嘉兴年产2.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 亿 平方米)”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A) |
募集资金累计已支付金额 | 募集资金节余 金额 |
|
土建工程(B) |
设备及安装(C) | ||||
| 1 | 嘉兴年产2.5 亿平方米光 伏胶膜项目(其中2 亿平 方米) |
50,000.00 | 23,882.27 |
16,377.45 | 9,740.28 |
|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D)[注1] | 6,413.27 | ||||
| 闲置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E)[注2] | 120.59 | ||||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F)F=A-B-C-D+E | 3,447.60 |
-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土建工程尾款3,696.61 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尾
款2,716.66 万元。
- [注2]: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二)福22 转债
截至2023 年10 月31 日,“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A) |
募集资金累计已 支付金额(B)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 1 | 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 |
1,500.00 | 1,309.37 |
190.63 |
|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C) | 109.50 | |||
| 闲置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D)[注1] | -0.04 | |||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E)E=A-B-C+D | 81.09 |
[注1]: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 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招投标、采购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 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投入。
四、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和新产品开 发的需要,公司拟将“福20 转债”嘉兴光伏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 3,447.6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福22 转债”嘉兴分 布式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81.0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资金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用于光伏 材料的发展,通过产能的扩张和新产品的开发,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 力;同时公司将利用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实力及流延膜、精密涂布、树脂合成等方 面的技术平台,做好现有技术储备的新产品的开发建设,继续开拓高附加值及大 市场容量的材料领域新产品,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 年11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 “福20 转债”的募投项目“嘉兴年产2.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 亿平 方米)”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3,447.60 万元(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福22 转债”的 募投项目“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等收入)81.0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日常经营的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本次“福20 转债”的“嘉兴年产2.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 亿平 方米)”和“福22 转债”的“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 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斯特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