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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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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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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2-05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9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主要 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预案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二、本次发行概况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
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可转债
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1.00 亿元
(含31.00 亿元),即发行不超过
3,100 万张(含3,100 万张)债券,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确定。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
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可转债的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30 亿元(含
30.30 亿元),即发行不超过3,030
万张(含3,030 万张)债券,具体
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九)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在本期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
(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
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根据
公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
约定,公司未能偿付该等债务融资
工具到期或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
和/或利息;
(3)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
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1 项
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公司履
行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
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
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
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
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
仍未予纠正;
(4)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
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债
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
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
对公司就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
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公司发生
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
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
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6)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
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
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
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
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受托管理
协议或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
变得不合法;
(7)在债券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其
他对本期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当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
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
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
的罚息、违约金等。
3、争议解决机制
本债券发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
法律。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
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债券受托
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
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
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
务。”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
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二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
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10,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1、年
产4.2 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80,000.00 万元;2、年产6.145
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
39,000.00 万元;3、年产1 亿平
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19,000.00 万元;4、年产500 万
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29,000.00 万元; 5、年产2.5 亿
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44,600.00 万元;6.1、3.44M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500.00 万元;6.2、12MW 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5,400.00 万元;
6.3、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1,500.00 万元;7、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90,000.00 万元。
303,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1、年产4.2
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80,000.00
万元;2、年产6.145 万吨合成树脂
及助剂项目39,000.00 万元;3、年
产1 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
膜项目19,000.00 万元;4、年产500
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29,000.00 万元; 5、年产2.5 亿平
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44,600.00 万元;6.1、3.44MWp 屋
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00.00 万
元;6.2、1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400.00 万元;6.3、3555KWP 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00.00 万
元;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3,000.00
万元。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
事会确定。
(二十一)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
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
确定。
(二十一)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方案之日起12 个月。本次发行可
转债发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方可实施。
(二十二)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之日起12 个月。本次发行可转债发
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
及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
根据公司最新披露财务数据,将财
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更新为
2019 年至2022 年1-3 月,并进行
了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最新披露财务数据,将财
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更新为2019
年至2022 年1-6月,并进行了讨论
与分析。
四、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
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10,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1、年
产4.2 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80,000.00 万元;2、年产6.145
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
39,000.00 万元;3、年产1 亿平
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19,000.00 万元;4、年产500 万
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3,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
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
以下项目:1、年产4.2 亿平方米感
光干膜项目80,000.00 万元;2、年
产6.145 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
39,000.00 万元;3、年产1 亿平方
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19,000.00 万元;4、年产500 万平
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29,000.00 万元; 5、年产2.5 亿
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44,600.00 万元;6.1、3.44M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500.00 万元;6.2、12MW 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5,400.00 万元;
6.3、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1,500.00 万元;7、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90,000.00 万元。
29,000.00 万元; 5、年产2.5 亿平
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44,600.00 万元;6.1、3.44MWp 屋
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00.00 万
元;6.2、1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400.00 万元;6.3、3555KWP 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00.00 万
元;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3,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斯特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0)。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