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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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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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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华创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华创光电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5,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银行授信融资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2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创光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州市分行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尚未签订。

华创光电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将申请授信融资的银行由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变更至农业银行台州分行,公司于2022 年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创光电向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5,000 万元(或 等值外币)银行授信融资,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27,0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上述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尚未签订。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MAWTFX9

  • 3、成立日期:2021 年9 月26 日

  • 4、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东部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 号台州湾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488 室

6、法定代表人:周光大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邵雨田持 股比例21%,台州汇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2021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298,022.97
负债总额 306,695.50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06,695.50
资产净额 44,991,327.47
2021 年12 月末(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8,672.5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情况:华创光电向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申请授信融资35,000 万元(或 等值外币),用于年产20 亿平方米特种高性能薄膜材料建设项目购买设备开立信 用证。

2、担保条件为:由公司、邵雨田及其控股企业按76.9:23.1 比例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6 个月内追加华创光电以其位于台州市聚海大道以西,海城大道以 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开展业 务的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 掌握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公司在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0%,本次担保比 例超过70%主要是由于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且为多个自然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 业,办理担保手续复杂,因此第三大股东的担保份额由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分摊, 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开展业务的需求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控股子公司主要少数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在审议担保额度内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就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拟为华创光电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事项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