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Nov 26, 2020
57836_rns_2020-11-26_00ca94c7-31d9-4d44-9d73-5ae7836e900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简称:福斯特 股票代码:603806
==> picture [304 x 10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picture [284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 picture [220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2-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因素
一、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光伏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是我国为数不多的、 能够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具有产业化领先优势的行业,但受全球宏观经济波动、 国家产业政策、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均衡程度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波动性特征。 虽然光伏产业基本面好,发展潜力巨大,但发行人未来发展仍面临一定的行业波 动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发展迅速,行业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向优势企 业集中,加剧了行业内企业间的竞争;行业已面临实现全面“平价上网”的关键 时期,所有从业的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且竞争焦点也由原来的规模 转向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包括技术研发、市场营销、商业模式创新等。若市场竞 争进一步加剧或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而发行人未能及时利用自身优 势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地位,将面临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政府补贴下降的风险
随着市场化配置力量的逐步增强,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光伏发电系统投 资成本、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快速下降,全面“平价上网”时代正加速到来。但 现阶段暂未全面实现光伏发电成本低于传统发电方式成本,部分项目仍需要政府 以电价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世界各国逐步对补贴方式和 补贴力度进行调整,以促进商业化条件的不断成熟。发行人作为行业内封装材料 供应商,政府对行业的补贴力度下降,将对下游市场短期需求量产生影响,以及 面临下游客户向上游转移成本的压力,间接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影响。因此,发 行人面临政府补贴下降的风险。
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国内多地相继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并随后在全球多个地区和 国家不断蔓延。截至目前,国内疫情已得以控制,发行人自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 陆续开始复工,并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国外多地尚在蔓延。新冠疫情对
1-2-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全球经济和产业的影响尚难以估计,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且持续较长时 间,则将对包括光伏产业在内的全球产业造成一定冲击,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带 来不利影响。
四、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胶膜产品销售价格随着原材料采购成本的上升以及产 品结构的优化而上升,光伏背板产品销售价格随着原材料采购成本的下降以及行 业竞争加剧而下降。其中,光伏胶膜销售均价从 2017 年的 6.73 元/平方米上升至 2020 年 1-6 月的 8.12 元/平方米,光伏背板销售均价从 2017 年的 13.60 元/平方 米下降至 2020 年 1-6 月的 9.93 元/平方米,波动幅度较大。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 格进一步上涨,且发行人未能同步调整销售价格或及时优化产品结构以使销售价 格上升,或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进一步下降,将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95,269.55 万元、113,931.38 万 元、163,215.75 万元和 160,240.20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07%、22.72%、24.20%和 23.64%,占比较高,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系销售收入 增长所致。虽然发行人不断强化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加强 合同管理,建立催款责任制及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等措施以规避或降低坏账 损失,并同时严格执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积极控制应收账 款风险,但仍然难以完全避免下游客户因经营困难、现金流短缺等而发生相应的 坏账损失,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 - 值损失)(损失以“ ”号表示)金额分别为 1,612.01 万元、-10,331.05 万元、11,136.97 万元和 115.44 万元,波动较大,主要系因计提应收账款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 账准备或转回而产生。发行人应收款项规模及其信用结构(是否逾期)是影响坏 账准备计提的主要因素,因此,各报告期末的应收款项余额情况以及信用结构情
1-2-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况将对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信 用减值损失)金额,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若未来发行人于报告期末持有的应收款项余额发生较大波动或应收款项信 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将导致计提(或冲回)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从而导致信 用减值损失金额发生较大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七、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58,519.94 万元、75,005.51 万元、95,503.58 万元和 45,582.24 万元,实现较快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净 额分别为 4,143.51 万元、32,060.13 万元、14,656.08 万元和 1,365.16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金额较大,对当期净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主要系确认了 政府征迁补偿收益所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受产品销量、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 购价格波动、期间费用水平、坏账准备计提以及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等多种 因素的综合影响,若未来影响经营业绩的一项或多项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 将面临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甚至下滑 50%以上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滁州年产 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 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现有主打光伏胶膜产品的产能进行有效扩充,以助 力公司更好地把握光伏“平价上网”战略发展机遇,强化规模优势和市场响应速 度,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度 系依据发行人及行业的过往经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数据系依据可研 报告编制当时的市场即时和历史价格以及相关成本等预测性信息测算得出。若项 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建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 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产品市场需求未保持同步 协调发展,将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 于预期水平。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1-2-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根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 出现较大幅度增加,相应的年折旧费用也将增加,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 用约 1.05 亿元。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 计效益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但由于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效益实现的因素较多,若因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 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 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三)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的生产能力。尽 管光伏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且发行人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具备 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市场等条件,但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未来市场需 求的持续增长和发行人持续的市场开发。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调整 等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的增长不及预期,将使发行人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 化的风险,进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九、与可转债有关的风险
(一)可转债到期转股不经济的风险
发行人股价会随着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或证券市场行情等变化而产生波动,并 有可能在转股期内无法达到初始转股价格。尽管投资者仍可按当期转股价格将其 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的 A 股流通股,但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其原本预期的 资本利得。
(二)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可转债存续期 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
1-2-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 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股票情况、市 场因素、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 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风险
如上所述,若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但 修正方案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公司虽然持续向下修 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本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出现投资者向公司回售本可转换公司债券 或投资者持有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还可导 致转股时新增股本总数较修正前有所增加,对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四)募集资金项目未按期实现效益导致原股东权益被稀释、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和项目达产之间存在一定 的时间差异,或者由于宏观经济环境低迷、行业处于低谷期,项目无法按预计进 度达产时,公司预计的项目效益将难以实现,而新增的折旧则可能会造成短期内 公司的净利润下降;此外,本次可转债发行后,随着投资者债转股过程的不断推 进,公司股东权益也将不断增大。以上因素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大幅下降,原股东拥有的股东权益被较快稀释。
(五)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 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 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六)本息兑付风险
1-2-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偿付可转债未转股 部分利息、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并到期兑付本金。受宏观经济、政 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 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 付能力,以及承兑投资者回售可转债的能力。
(七)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考虑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在普通公司债券基础上给予债券持有人按照一定 的价格将债券转为股票的权利,因此,其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同期同评级可比公司 债券的利率。可转债具备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股票 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可转债转股价格及赎回、回售等可转债相关条款因素 的影响。若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剧烈波动、发行人二级市场股 票价格持续低于可转债转股价格,导致投资者预期投资收益率显著高于可转债收 益率,则本次可转债价格将存在大幅下降,甚至低于可转债面值的风险。
(八)可转债市场自身特有的风险
可转债市场价格受到国家货币政策、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发行人 A 股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 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正处在不断完善的过 程中,投资者对可转债投资价值的认识可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可转债上市 交易、转换等过程中,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价格可能没有合理地反映其投资价值, 甚至会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1-2-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2 二、政府补贴下降的风险 ........................................................................................................... 2 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 2 四、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 3 五、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回收的风险 ....................................................................................... 3 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波动的风险 ................................................................... 3 七、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 4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 九、与可转债有关的风险 ........................................................................................................... 5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 义 ................................................................................................................................... 9 一、普通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3 第三节 主要股东情况 ................................................................................................................... 28 一、公司的股本结构 ................................................................................................................. 28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 28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8 第四节 公司的主营业务 ............................................................................................................... 31 一、公司主营业务 ..................................................................................................................... 31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变化 ..................................................................................................... 31 三、公司在所处行业的竞争地位 ............................................................................................. 33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 38 二、偿债能力分析 ..................................................................................................................... 41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 42 四、盈利能力分析 ..................................................................................................................... 43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 57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5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57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备查文件 ................................................................................... 65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65 二、备查文件 ............................................................................................................................. 65
1-2-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 福斯特、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806,原 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有限公司、福斯特有限 | 指 | 杭州福斯特热熔胶膜有限公司,本公司整体变更前之有限 公司 |
| 福斯特集团、福斯特实业、 控股股东 |
指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财通证券、保荐人、保荐机 构、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所、天 健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 联合信用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资信全资子公司 |
| 联合资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信用母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 年6月30日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0年6月30日 |
| 公司章程 | 指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股东大会 | 指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本次发行、可转债 | 指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170,000.00万元 |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中来股份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 海优新材 | 指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东方日升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常州斯威克 | 指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赛伍技术 | 指 |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乐凯胶片 | 指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
| 回天新材 | 指 |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明冠新材 | 指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台虹科技 | 指 | 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关联公司的统称 |
| 强力新材 | 指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南电路 | 指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景旺电子 | 指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国家认监委 | 指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W、kW、MW、GW | 指 | 功率单位,1kW=1,000W;1MW=1,000kW;1GW=1,000MW |
二、专业术语
| 太阳能电池 | 指 | 是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化学效应直接把光能转化成电能的 装置 |
|---|---|---|
| 光伏组件、太阳能电池组件 | 指 | 若干个太阳能电池片通过串并联方式组成,其功能是将功 率较小的太阳能电池片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 |
| 双玻组件 | 指 | 双玻组件由两块钢化玻璃、封装胶膜和太阳能电池硅片, 经过层压机高温层压组成复合层,电池片之间由导线串、 并联汇集到引线端所形成的光伏电池组件 |
| 光伏背板 | 指 | 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光伏封装材料,在户外环 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影响因素对 EVA或POE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起耐候绝缘保护 作用 |
| EVA胶膜 | 指 | Ethylene(乙烯)Vinyl(乙烯基)Acetate(醋酸盐)的 简称,一种热固性有粘性的胶膜 |
| POE胶膜 | 指 | 由聚烯烃弹性体通过挤出流涎、压延等熔融加工方法获得 的胶膜,广泛用于光伏组件的封装 |
| PET膜 | 指 | 又名耐高温聚酯薄膜,具有优异的物理化学性能等,广泛 应用于磁记录、感光材料、电子、电气绝缘、工业用膜等 领域。其原材料PET是指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热塑性 聚酯中最主要的品种,俗称涤纶树脂 |
| 涂布 | 指 | 将糊状聚合物、熔融态聚合物或聚合物熔液涂布于纸、布、 塑料薄膜上制得复合材料(膜)的方法 |
| 交联 | 指 | 线型或支型高分子链间以共价键连接成网状或体型高分子 的过程 |
| PVDF | 指 | 聚偏氟乙稀 |
1-2-1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PID | 指 | Potential Induced Degradation(PID)又称电势诱导衰减, 是电池组件的封装材料和其上表面及下表面的材料,电池 片与其接地金属边框之间的高电压作用下出现离子迁移, 而造成组件性能衰减的现象 |
|---|---|---|
| PLC | 指 |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即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
| UL | 指 |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保险商实验所)的简称,UL 为美国产品安全认证的权威机构,经其所做的产品认证简 称为“UL产品安全认证”,该认证为美国和加拿大市场公 认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准 |
| TUV | 指 | 德语Technischer & Uuml; berwachungs Verein(技术监督协 会)的缩写,其为德国官方授权的政府监督组织,经由政 府授权和委托,进行工业设备和技术产品的安全认证及质 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的评估审核 |
| VDE | 指 | 全称“Verband Deutscher Elektrotechniker”,指德国电气工 程师协会 |
| SGS | 指 |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瑞士通用公证行)的 简称,目前世界上最大、资格最老的民间第三方从事产品 质量控制和技术鉴定的跨国公司 |
| CQC | 指 | 国家太阳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 EPIA | 指 | 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又译欧洲光伏工业协会,是目前世界 规模最大的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有来自全球约240多名企 业会员,会员遍及太阳能领域的各个行业 |
| IRENA | 指 |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 |
| CPIA | 指 |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
| JET | 指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Japan Electrical Safety &Environment TechnologyLaboratories)认证 |
| JRC | 指 | 欧盟联合研究中心 |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 PERC | 指 | 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技术 |
| ITRPV | 指 |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Roadmap for Photovoltaic的简称, 国际光伏技术线路是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技术线路分析报 告之一,全球多数知名光伏研发机构和设备供应商均参与 了编撰 |
| 光刻胶 | 指 | 是由光引发剂、树脂以及各类添加剂等化学品组成的对光 敏感的感光性材料,主要用于电子信息产业中印制电路板 的线路加工、各类液晶显示器的制作、半导体芯片及器件 的微细图形加工等领域,又称光致抗蚀剂 |
| 光引发剂 | 指 | 能吸收一定波长的能量释放出活性基团而引发聚合或其他 化学反应的化合物。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不可缺少的组 分之一,它对光固化体系灵敏度起决定作用 |
| 电子化学品 | 指 | 电子化工材料,是指为电子工业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主 要包括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电容、电池、光电子器件、 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件、移动通讯设备等电子元器件、 零部件和整机生产与组装用各种精细化工材料 |
| 感光干膜 | 指 | 由预先配制好的液态光刻胶在精密的涂布机上和高清洁度 的条件下均匀涂布在载体聚酯薄膜上,经烘干、冷却后, |
1-2-1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再覆上聚乙烯薄膜,收卷而成卷状的薄膜型光刻胶,又称 干膜光刻胶 |
||
|---|---|---|
| PCB | 指 | 又称印刷电路板、印刷线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 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提供者 |
| FCCL、挠性覆铜板 | 指 | 英文全称“Flexible Copper Clad Laminate” ,缩写 “FCCL”,是用可挠性补强材料(薄膜)覆以电解铜箔或 压延铜箔,其优点是可以弯曲,便于电器部件的组装 |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1-2-1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福斯特 股票代码 603806 注册资本 76,955.2372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建华 董事会秘书 章樱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邮政编码 311300
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挠性覆 铜板、有机硅材料、热熔胶膜(热熔胶)、热熔网膜(双 面胶)、服装辅料(衬布)的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 经营范围 电池片、多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 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新材料、 新能源、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 统的安装,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 互联网网址 www.firstpvm.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 0571-61076968 联系传真 0571-63816860
公司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太 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挠性覆铜板、热熔胶膜(热熔胶) 等,报告期内核心产品为光伏封装材料太阳能电池胶膜及太阳能电池背板。公司 系国内产能、产量、销量最大的光伏封装材料制造企业,是全球光伏封装材料的 龙头企业。
二、本次发行概况
1-2-1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一)核准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已经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8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9号),核准公司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17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发行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亿元,发行数量为170万手 (1,700万张)。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 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17 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持有福斯特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20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 位,即每股配售 0.002209 手可转债,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
1-2-1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769,552,372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按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699,941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总额 1,700,000 手的 99.997%。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福特 配债”,配售代码为“753806”。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股东参与优先认购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 申购,申购简称为“福特发债”,申购代码为“754806”。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 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 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 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 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 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T+1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 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式确定发售结果。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 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T+2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
1-2-1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 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2)发行对象
-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1 月 30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
-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 0.25%、第二年 0.45%、第三年 0.75%、第四年 0.95%、第五年 1.45%、 第六年 1.75%。
6、利息支付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年利息。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年利息=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当年适用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2-1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 其支付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 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7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73.6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1-2-1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10、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 派息:P1=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息,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
1-2-1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 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 值。
(2)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2、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 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 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 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13、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
1-2-1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
1)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公司有权按 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2)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 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4、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30 个交易日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本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算。
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 不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1-2-2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
-
转债;
-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1-2-2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
-
他义务。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除外)、合并、
-
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
4)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
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实施主体 |
项目 总投资 |
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金额 |
| 1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 胶膜项目 |
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 公司 |
160,346.85 | 140,000.00 |
| 2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本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 合 计 | 190,346.85 | 170,000.00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系公司为主动把握光伏“平价上网” 战略发展机遇,强化规模优势和市场响应速度,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对现 有主打光伏胶膜产品进行的产能扩充。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1-2-2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本次发行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批准之日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
(四)债券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联合信用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资信评级。联合信用给予公司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联合信用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信用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联合[2020]973 号)。2020 年 10 月 21 日,联合信用母公司联合资信完成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服务业务备 案,从即日起将开展证券评级业务,全资子公司联合信用现有的证券评级业务及 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联合资信承继,本次可转债的后续评级及跟踪工作将由 联合资信承继。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根据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等主要规则如下: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 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 本息;(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除外)、合
1-2-2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4)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5)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 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 出临时议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或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 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行职责时,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以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 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及会议记录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拥有一票表决权。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 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1-2-2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述债券持有人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在会议上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 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 席张数:(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2)上述公司 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 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 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 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 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公司有约束力外:(1)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 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 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公司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 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 知债券持有人。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 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 行认购金额不足 17 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17 亿元。联席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 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5.10 亿元。当实际包销
1-2-2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联席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 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承销期
承销起止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根据募集资金金额初步估算如下: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
| 承销、保荐费用 | 283.02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47.17 |
| 律师费用 | 47.17 |
| 资信评级费用 | 23.58 |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 48.96 |
| 合 计 | 449.90 |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不含税),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增减,费 用总额将在发行结束后确定。
(八)承销期间时间安排
| 日期 | 交易日 | 发行安排 |
|---|---|---|
| 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
T-2日 | 1、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
T-1日 | 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网上路演 |
| 2020年12月1日 星期二 |
T日 | 1、发行首日 2、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3、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4、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确定网上申购中签率 |
| 2020年12月2日 星期三 |
T+1日 | 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
| 2020年12月3日 星期四 |
T+2日 |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 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
1-2-2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0 年 12 月 4 日 1、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T+3 日 星期五 包销金额 2020 年 12 月 7 日 T+4 日 1、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星期一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 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2-2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主要股东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 项 目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份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 769,552,372 | 100.00 |
| 三、股本总额 | 769,552,372 | 100.00 |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1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85,063,580 | 50.88 |
| 2 | 林建华 | 155,861,160 | 20.59 |
| 3 |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040,800 | 4.10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608,764 | 0.87 |
| 5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5,601,494 | 0.74 |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主题行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565,523 | 0.74 |
| 7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锐进 43 期高毅晓峰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390,016 | 0.71 |
| 8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毅晓峰2 号致信基金 |
5,325,893 | 0.70 |
| 9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516,329 | 0.60 |
| 1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 |
4,259,387 | 0.56 |
| 合 计 | 609,232,946 | 80.49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福斯特集团。截至报告期末,福斯特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85,063,5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8%。
1-2-2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虹
成立时间:2008 年 9 月 23 日
住所:临安区锦城街道江南路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6798663875
经营范围:研发:生物技术、医药材料、化工材料、高分子材料;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 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包装材料、服装辅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除 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管理。
2、股权结构与任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福斯特集团的股权结构和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 股东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在福斯特任职 | 在福斯特集团任职 |
|---|---|---|---|---|
| 林建华 | 3,750.00 | 75.00 | 董事长 | - |
| 张虹 | 1,250.00 | 25.00 | 董事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合 计 | 5,000.00 | 100.00 | - | - |
3、简要财务情况
| 3、简要财务情况 | 3、简要财务情况 | 3、简要财务情况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2019 年度 | 2020 年6 月30 日/2020 年1-6 月 |
| 总资产 | 190,798.93 | 205,513.25 |
| 净资产 | 183,571.96 | 202,810.89 |
| 营业收入 | 2,135.32 | 2,098.88 |
| 净利润 | 37,353.47 | 19,247.11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201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杭州成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0 年1-6 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主要资产的规模及分布
1-2-2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福斯特集团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管理,主要资产为对外投资 股权。其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如下:
==> picture [416 x 2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建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林建华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 155,861,16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59%),林建华先生控制的福斯特 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85,063,58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0.88%),上述股份均未设 定权利限制。
综上,林建华先生直接加间接享有的公司表决权占比为 71.47%,对公司享 有控制权。
林建华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 年至 1994 年在浙江临安化肥厂(国营)先后任技术员、技术科长、副厂长;1994 年至 1998 年任杭州永丰塑料有限公司经理;1998 年至 2003 年任临安天目高分 子材料厂副厂长;2003 年至 2011 年 7 月任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前身杭州福斯特热熔胶膜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2-3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公司的主营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稳定。
公司是全球光伏胶膜行业的龙头企业,2019年光伏胶膜出货量7.49亿平方 米,全球市场占有率约49.93%。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系列不断丰富,现 已涵盖适用于多晶硅电池、单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双玻组件、双面电池等不同 技术路线的多样化需求,可有效满足下游组件技术变化对封装材料提出的更高技 术要求。作为涂覆型光伏背板的代表企业之一,公司光伏背板产销量亦连年稳定 增长。
近年来,随着公司基于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拓展新材料产品体系的战略实施, 感光干膜、铝塑复合膜、FCCL等新材料产品,已陆续完成产业化开发和种子客 户的导入。其中,电子材料感光干膜系PCB产业最核心的工艺材料之一,系公司 重点推出的新材料产品,目前已进入深南电路、景旺电子等国内大型PCB厂商的 供应体系。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光伏封装材料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感光干膜 等电子材料产品系面向国家电子产品全产业链自主配套能力建设需求及公司可 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依托公司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推出的重点新产品。
(一)光伏封装材料
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产品特征及用途如下:
| 名称 | 产品特征 | 产品用途 |
|---|---|---|
| 光伏 胶膜 |
是以树脂为主体材料,通过添加合适的交联 剂、抗老化助剂,经熔融挤出、流涎成膜而 得,产品使用时需交联。 |
适用于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双玻组件、 双面电池等光伏发电组件的内封装材 料。与玻璃、背板粘结性好,且柔软、 透光率高,对电池片起保护作用。 |
| 光伏 背板 |
是一种多层结构膜,中间层为高绝缘低透湿 的改性PET,内外两层为耐候耐老化的含氟 |
适用于通用晶硅电池组件及部分薄膜电 池的背面保护材料。保护光伏组件不受 |
1-2-3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材料。层与层之间可通过胶粘剂复合的方法 大气污染、沙尘等外界干扰,并为组件 进行加工,也可直接涂覆而得。 户外使用提供所需的绝缘性能。
以传统单玻晶硅组件为例,采用光伏胶膜和背板进行封装,其结构示意图如 下所示:
==> picture [345 x 1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VA胶膜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材料,亦是公司当前的 主力产品。但随着光伏行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提质增效的需求日益凸显,通 过提高光反射率增大组件功率的白色EVA胶膜及兼备水汽阻隔性和抗PID性能的 POE胶膜在下游的应用迅速增长。作为行业龙头,公司前瞻布局,引领行业产品 升级,相继推出白色EVA胶膜和POE胶膜系列新产品,并完成下游客户的导入。
通过将底层EVA胶膜改用具有高光反射率的白色EVA胶膜进行封装,可使太 阳光经过玻璃反射后再次到达电池片表面,从而有效地提高组件效率;随着双玻 组件和高效双面电池的运用推广以及应用场景的多元化,使用兼备水汽阻隔性和 抗PID性能的POE胶膜对电池片进行封装,能有效保障高效组件在高温高湿环境 下的长期可靠使用。
(二)电子材料感光干膜
光刻胶分为干膜光刻胶(又称“感光干膜”)和湿膜光刻胶两大类,主要用 于电子信息产业中印制电路板的线路加工、各类液晶显示器的制作、半导体芯片 及器件的微细图形加工等,是微制造领域最为关键性的耗材。
光刻胶主要由光引发剂、树脂以及各类添加剂等化学品成份组成的对光敏感 的感光性材料,是利用光化学反应经曝光、显影、刻蚀等工艺将所需要的微细图 形从掩模版(mask)转移到待加工基片上的图形转移介质,其中曝光是通过紫外
1-2-3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光、电子束、准分子激光束、X射线、离子束等曝光源的照射或辐射,从而使光 刻胶的溶解度发生变化。
感光干膜因具有的分辨率高、成像连续、可靠性高、便于控制、可简化印制 板制造工序、便于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等特征,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以前使用湿 膜进行成像的PCB企业也因为下游对精度、可靠性和响应速度的要求不断提高, 纷纷改用干膜进行成像。此外,随着PCB行业朝着高密度、高集成化、柔性等方 向发展,高密度互连板、柔性板在行业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大,干膜所占据的比重 也不断提升。
感光干膜产品是由预先配制好的液态光刻胶(Photoresist)在精密的涂布机 上和高清洁度的条件下均匀涂布在载体聚酯薄膜(PET膜)上,经烘干、冷却后, 再覆上聚乙烯薄膜(PE膜),收卷而成卷状的薄膜型光刻胶。其结构示意图如 下:
==> picture [317 x 1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公司在所处行业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球光伏胶膜行业的龙头企业,2019 年光伏胶膜出货量 7.49 亿平方 米,全球市场占有率约 49.93%。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系列不断丰富, 现已涵盖适用于多晶硅电池、单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双玻组件、双面电池等不 同技术路线的多样化需求,可有效满足下游组件技术变化对封装材料提出的更高 技术要求。
顺应光伏行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提质增效的需求,通过提高光反射率增 大组件功率的白色 EVA 胶膜及兼备水汽阻隔性和抗 PID 性能的 POE 胶膜在下游
1-2-3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客户端的应用需求迅速增长。作为行业龙头,公司前瞻布局,引领行业产品升级, 相继推出白色 EVA 胶膜和 POE 胶膜系列新产品,并完成下游客户的导入。作为 涂覆型光伏背板的代表企业之一,公司光伏背板产销量亦连年稳定增长。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光伏胶膜
| 企业名称 | 基本情况 |
|---|---|
| 常州斯威克 | 上市公司东方日升(300118.SZ)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封装材料EVA 胶膜的生产,2019年出货量约1.65亿平方米。 |
| 海优新材 | 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材料EVA胶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出 货量约1.36亿平方米。 |
(2)光伏背板
| 企业名称 | 基本情况 |
|---|---|
| 赛伍技术 (603212.SH) |
公司于2020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从事光伏背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 年出货量约1.65亿平方米。 |
| 中来股份 (300393.SZ) |
公司于2014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从事背板、N型单晶高效电池和组件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分布式光伏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与运维。2019 年背板销售收入为12.93亿元,背板销售量为1.16亿平米。 |
| 乐凯胶片 (600135.SH) |
公司于1998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包括影像材料、光伏材料和锂电池材 料等。于2008 年开始投产太阳能电池背板建设项目。2019 年背板的销售收 入为6.97亿元,背板销售量为4,205.5万平米。 |
| 回天新材 (300041.SZ) |
公司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是专业从事胶粘剂和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 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主营业务产品涵盖高性能有机硅胶、聚氨酯胶、丙烯酸 酯胶、厌氧胶、环氧树脂胶等工程胶粘剂及太阳能电池背膜等。2019年背板 销售量为2,229.7万平米。 |
| 明冠新材 | 是一家聚焦新能源领域先进材料研发及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 约1.23亿元,2018年背板销售量为5,855.52万平方米。 |
| 台虹科技 | 成立于1997年,主要从事挠性覆铜板、保护胶片及太阳能光伏背板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
(3)感光干膜
| 企业名称 | 基本情况 |
|---|---|
| 长兴化学 | 创立于1964年,从生产合成树脂开始,并以合成树脂技术核心逐步发展电子 材料、半导体材料、光电及显示器材料、LED及太阳能材料、触控面板材料 等。 |
| 旭化成 | 主要以化学和材料科学为基础,为包括纤维、化学品、生活制品、住宅、建 筑、电子和医疗在内的不同领域和广阔市场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
1-2-3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日立化成 | 创立于1962年,主要为汽车产品、电池产品、电子产品、医疗等行业提供半 导体材料、无机材料、树脂材料等。 |
|---|---|
| 长春化工 | 台湾名列前茅的大型综合塑料、电子和精细化工集团,拥有丰富的人才和技 术资源,在业界有多年的丰富经营经验,市场遍及全球,并以研发新工艺著 称,拥有多项世界专利产品。 |
| 美国杜邦 | 一家以科研为基础的全球性化工巨头企业,提供能提高人类在食物与营养, 保健,服装,家居及建筑,电子和交通等生活领域的品质的科学解决之道。 |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产品体系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设有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 心、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经 CNAS 资质认定的检测中心等 研发平台,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实践,公司构 建了涵盖流涎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 程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 逐步成长为业内龙头企业。公司是国家标准 GB/T 29848-2018《光伏组件封装用 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胶膜》及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CPIA 0006-2017《光 伏组件封装用共聚烯烃胶膜》的第一起草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 此外,公司具备产业链核心设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及品质控制全流程智能 管理系统自主开发能力,是业内少数具备全产业链自主研发配套能力的高新技术 企业。
(2)依托关键共性技术体系进行精准前瞻性产业探索的优势
依托成熟的技术体系,公司具备精准前瞻性产业探索的经验和能力。早在 2003 年前后,全球光伏产业尚未开始快速发展,且国内外光伏封装材料市场一 直被三井化学、普利司通等国外公司垄断,公司在该时期就基于自身技术积累及 技术特性,瞄准光伏产业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前瞻性布局,开始光伏封装材料 EVA 胶膜的产业探索,以抢占未来发展先机。之后,以欧美为代表的国外光伏 市场及国内光伏市场快速发展,公司在 2008 年则成功跻身世界 EVA 胶膜供应商 前三强,打破了该领域国内企业供应空白的局面,凭借产品多方面的优势,发展 至今,公司已占领了全球光伏封装胶膜的最大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在光伏封装
1-2-3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材料领域继续依托共性技术进行产品渗透,在 2009 年成功完成光伏背板产品的 开发并开始进行客户导入,发展至今,公司在光伏背板领域同样处于行业前列。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且增长空间巨大,但全产业链关键材料自主配套能力 仍需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数年前,即基于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依托成熟的技术 体系,复制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产业探索的成功模式,开始进行感光干膜等电子 材料的前瞻性产业探索,将战略目标延伸至电子材料领域,打破感光干膜产品目 前基本由外资企业垄断的竞争格局。基于成熟的关键共性技术,公司已成功实现 感光干膜及其关键配套原材料产品的技术突破,已完成产品小试、中试、批量生 产和种子客户的导入,产品已进入深南电路、景旺电子等国内大型 PCB 厂商的 供应体系。
(3)客户资源优势
光伏封装材料对光伏组件寿命的影响很大,在电站运营期间,一旦发生胶膜 的透光率下降或者黄变等失效问题,都将导致光伏电池无法正常发电而报废,因 此光伏组件的最终用户对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及可靠性要求较高。光伏组件制造商 主要通过考量和评估企业综合实力来选择并确定其供应商,准入门槛较高。公司 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深耕十余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服务体系, 基本实现了国内外主要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建立了较强的客户资源壁垒。
(4)品牌与质量优势
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扩大客户合作资源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 创新深化、方案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等举措,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不断契 合客户对产品性能、品质及应用需求,因此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广泛好评,形成 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具备较强的品牌号召力。
(5)规模与成本控制优势
作为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规模 效应显著以及成本控制能力强。产品产能、产量规模领先,能够有效保障下游客 户产品持续稳定的供给,有助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不断拓展潜 在客户。凭借长期稳定、大规模的原材料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
1-2-3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给的稳定性以及采购议价能力得到了有力保障,有助于 公司产品成本的控制。
1-2-3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受本公司委托,天健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8〕708 号、天健审〔2019〕228 号和 天健审〔2020〕75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除非特别说明,本节财务数据摘自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告,详情请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860,163.96 | 830,510.69 | 645,591.78 | 570,336.49 |
| 流动资产 | 677,873.31 | 674,462.33 | 501,396.63 | 452,124.76 |
| 负债总额 | 130,364.29 | 177,586.34 | 90,019.31 | 67,452.44 |
| 流动负债 | 97,128.37 | 86,153.26 | 88,514.24 | 66,012.8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29,165.75 | 652,498.47 | 555,388.89 | 502,689.02 |
| 股东权益合计 | 729,799.66 | 652,924.35 | 555,572.47 | 502,884.05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860,163.96 | 830,510.69 | 645,591.78 | 570,336.49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337,622.67 | 637,815.14 |
480,973.61 |
458,491.98 |
| 营业利润 | 53,192.33 | 109,426.22 |
85,836.99 |
67,693.51 |
| 利润总额 | 52,926.85 | 109,229.34 |
85,576.02 |
67,514.27 |
| 净利润 | 45,582.24 | 95,503.58 |
75,005.51 |
58,519.94 |
1-2-3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619.21 | 95,706.28 |
75,125.75 |
58,519.2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 |
44,254.05 | 81,050.20 |
43,065.62 |
54,375.69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32.42 | 43,494.17 | 16,957.40 | 24,296.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954.03 | -1,962.28 | 15,098.72 | 24,061.1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21.91 | 86,403.02 | -22,631.43 | -44,515.5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663.18 | 131,111.24 | 10,970.91 | 3,293.53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883.43 | 172,546.61 | 41,435.37 | 30,464.46 |
(四)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1、流动比率(倍) | 6.98 | 7.83 | 5.66 | 6.85 |
| 2、速动比率(倍) | 6.02 | 6.77 | 4.78 | 6.12 |
|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6.24 | 23.67 | 14.60 | 10.76 |
| 4、资产负债率(合并)(%) | 15.16 | 21.38 | 13.94 | 11.83 |
|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 比例(%) |
0.09 | 0.11 | 0.15 | 0.19 |
| 财务指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2.09 | 4.60 | 4.60 | 4.83 |
| 2、存货周转率(次/年) | 2.89 | 6.01 | 6.14 | 7.58 |
|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58,952.18 | 120,745.94 | 95,561.34 | 75,507.72 |
| 4、利息保障倍数(倍) | 586.01 | 308.48 | 114.68 | 132.40 |
| 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30 | 0.83 | 0.32 | 0.60 |
| 6、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75 | 2.51 | 0.21 | 0.08 |
| 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44 | 3.18 | 3.73 | 3.33 |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1-2-3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五)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 下表所示:
1、净资产收益率
| 项 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6 | 16.24 | 14.31 | 12.0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55 | 13.75 | 8.20 | 11.18 |
2、每股收益
| 项目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 度 |
2018 年 度 |
2017 年 度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 度 |
2017 年 度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
0.62 | 1.31 | 1.03 | 0.80 | 0.62 | 1.31 | 1.03 | 0.8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0.60 | 1.11 | 0.59 | 0.74 | 0.60 | 1.11 | 0.59 | 0.74 |
注:公司 2017 年末股本数为 40,200 万股,2017 年度利润分配中包含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30 股的 方案(2018 年实施),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 52,260 万股;公司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股本数为 52,260
万股,2019 年度利润分配中包含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0 股的方案(2020 年实施),转增后公司股本 总数为 73,164 万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比较期(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每股收 益指标按同比例转增后的股本进行重新计算列示。
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S
S=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2-4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净利润;NP 为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 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 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 资产均从最终控制方实施控制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 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财务指标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5.16 | 21.38 | 13.94 | 11.83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6.24 | 23.67 | 14.60 | 10.76 |
| 流动比率(倍) | 6.98 | 7.83 | 5.66 | 6.85 |
| 速动比率(倍) | 6.02 | 6.77 | 4.78 | 6.12 |
| 财务指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58,952.18 | 120,745.94 | 95,561.34 | 75,507.72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586.01 | 308.48 | 114.68 | 132.40 |
(一)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1.83%、13.94%、21.38%和 15.1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0.76%、14.60%、23.67%和 16.24%,资产负 债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强。2019 年末资产负债率水平提升
1-2-4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较高,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 亿元,权益部分拆分后 计入应付债券余额 8.90 亿元所致。
(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6.85 倍、5.66 倍、7.83 倍和 6.98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6.12 倍、4.78 倍、6.77 倍和 6.02 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处 于较高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三)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75,507.72 万元、95,561.34 万元、 120,745.94 万元和 58,952.18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32.40 倍、114.68 倍、 308.48 倍和 586.01 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充足,利息保障倍数高,偿债 基础良好。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及总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 财务指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2.09 | 4.60 | 4.60 | 4.83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89 | 6.01 | 6.14 | 7.58 |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40 | 0.86 | 0.79 | 0.82 |
(一)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83 次/年、4.60 次/年、4.60 次/年和 2.09 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且与公司销售模式相匹配。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二)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58 次/年、6.14 次/年、6.01 次/年和 2.89 次/年,近年来,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有所降低,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 大以及产品品类的丰富,公司增加对主要原材料的日常备货,期末存货余额增加 所致。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存货管理情况较好。
1-2-4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82 次/年、0.79 次/年、0.86 次/年和 0.40 次/年,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
四、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结构和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结构和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金额 (万元) |
增长率 (%) |
金额 (万元) |
增长 率(%) |
金额 (万元) |
|
| 营业收入 | 337,622.67 | 637,815.14 | 32.61 | 480,973.61 | 4.90 | 458,491.98 |
| 营业利润 | 53,192.33 | 109,426.22 | 27.48 | 85,836.99 | 26.80 | 67,693.51 |
| 利润总额 | 52,926.85 | 109,229.34 | 27.64 | 85,576.02 | 26.75 | 67,514.27 |
| 净利润 | 45,582.24 | 95,503.58 | 27.33 | 75,005.51 | 28.17 | 58,519.9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254.05 | 81,050.20 | 88.20 | 43,065.62 | -20.80 | 54,375.69 |
光伏产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朝阳性产业。近年来,在政策 引导和市场需求的双轮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产 业链各环节市场占有率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已经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光伏大国。
报告期内,受益于全球光伏应用市场的持续增长以及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 升,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销两旺,营业收入整体上有较大幅度增 长。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经营利润。
2018 年,因国内“531 新政”对光伏应用市场短期增长的影响,公司主要产 品销量较上年小幅增长,其中光伏胶膜销量增长 0.61%,光伏背板销量增长 15.09%,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4.90%;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光伏背板产品 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小幅下降以及本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增加等因素 的影响,公司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 下降 20.80%。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28.17%,主要系本 期确认政府征迁补偿款计入损益 3.04 亿元所致。
1-2-4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9 年,因海外光伏应用市场的进一步快速增长,公司主要产品销量较上 年大幅增长,其中光伏胶膜销量增长 28.88%,光伏背板销量增长 15.57%,营业 收入较上年增长 32.61%,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27.33%;受上年度基数相对较低以 及本期信用减值损失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88.20%。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7,622.6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3.3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254.05 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45.54%,主要系本期产品销量增长以及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所致。
(二)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等光伏封装材 料。
1、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 产品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光伏胶膜 | 303,984.03 | 90.36 | 569,504.78 | 89.99 | 415,286.54 | 87.19 | 388,695.89 | 85.75 |
| 光伏背板 | 24,644.52 | 7.33 | 52,659.32 | 8.32 | 51,106.11 | 10.73 | 50,777.74 | 11.20 |
| 烯烃薄膜[注] | - | - | - | - | - | - | 6,572.94 | 1.45 |
| 电子材料 | 6,043.35 | 1.80 | 5,721.95 | 0.90 | 2,936.22 | 0.62 | 647.54 | 0.14 |
| 太阳能发电系 统 |
733.21 | 0.22 | 2,212.54 | 0.35 | 3,799.36 | 0.80 | 3,928.55 | 0.87 |
| 热熔网膜 | 366.94 | 0.11 | 1,943.59 | 0.31 | 2,071.48 | 0.43 | 2,682.21 | 0.59 |
| 其他 | 629.85 | 0.19 | 803.96 | 0.13 | 1,113.84 | 0.23 | - | - |
| 合 计 | 336,401.90 | 100.00 | 632,846.15 | 100.00 | 476,313.55 | 100.00 | 453,304.87 | 100.00 |
注:指烯烃薄膜贸易业务收入。2017 年第一季度,烯烃薄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国际经营贸易业 务产生;2017 年第二季度开始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国福斯特顺利完成和陶氏化学泰国公司关于烯烃薄膜资产 的全部交接手续,开始独立运营烯烃薄膜相关生产和销售业务,之后烯烃薄膜收入并入光伏胶膜核算。
公司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胶膜、
光伏背板产品为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两类产品在报告期内销
1-2-4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 96%以上。报告期内,受益于全球光伏应 用市场的持续增长以及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较大幅度 增长。
随着公司基于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拓展新材料产品体系的战略实施,2017 年以来,以感光干膜为代表的电子材料产品,已完成种子客户的导入,收入实现 快速增长。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国内 | 268,314.06 | 79.76 | 488,501.39 | 77.19 | 392,028.34 | 82.30 | 369,738.03 | 81.56 |
| 国外 | 68,087.84 | 20.24 | 144,344.76 | 22.81 | 84,285.21 | 17.70 | 83,566.85 | 18.44 |
| 合 计 | 336,401.90 | 100.00 | 632,846.15 | 100.00 | 476,313.55 | 100.00 | 453,304.87 | 100.00 |
由于下游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国内,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也 主要集中在境内,直接境外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集中在 马来西亚、越南、泰国以及印度等东南亚地区。
2019 年以来,公司国外销售占比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 2018 年我国“531 新政”对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短期增长的抑制,以及近年来海外光伏市场的快速增 长,国内光伏产品出口大幅增长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金额 | 增长量 | 增长率 (%) |
金额 | 增长量 | 增长率 (%) |
金额 | |
| 主营业务收入 | 336,401.90 | 632,846.15 | 156,532.60 | 32.86 | 476,313.55 | 23,008.68 | 5.08 | 453,304.87 |
| 光伏胶膜 | ||||||||
| 销售收入 | 303,984.03 | 569,504.78 | 154,218.24 | 37.14 | 415,286.54 | 26,590.65 | 6.84 | 388,695.89 |
1-2-4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销量 | 37,458.77 | 74,869.18 | 16,777.72 | 28.88 | 58,091.46 | 353.16 | 0.61 | 57,738.30 |
|---|---|---|---|---|---|---|---|---|
| 销售单价 | 8.12 | 7.61 | 0.46 | 6.43 | 7.15 | 0.42 | 6.24 | 6.73 |
| 光伏背板 | ||||||||
| 销售收入 | 24,644.52 | 52,659.32 | 1,553.21 | 3.04 | 51,106.11 | 328.37 | 0.65 | 50,777.74 |
| 销量 | 2,480.79 | 4,967.69 | 669.35 | 15.57 | 4,298.34 | 563.73 | 15.09 | 3,734.61 |
| 销售单价 | 9.93 | 10.60 | -1.29 | -10.85 | 11.89 | -1.71 | -12.57 | 13.60 |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分别增长 5.08%和 32.86%, 整体上增长幅度较大。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系受光伏胶膜销售收入增长的影 响。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产品量价齐升,是驱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最主 要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背板产品销量持续稳定增长,但由于销售单价的下降, 光伏背板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较小。
2020 年 1-6 月,公司产品销量保持同比增长,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36,401.9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3.93%。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销售收入变动的因素 分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9 年销售额增长因素分析 | 2018 年销售额增长因素分析 | ||||
| 销售收入 增长额 |
单价变化 影响额 |
销量变化影 响额 |
销售收入 增长额 |
单价变化 影响额 |
销量变化 影响额 |
|
| 光伏胶膜 | 154,218.24 | 34,439.82 | 119,778.42 | 26,590.65 | 24,213.88 | 2,376.77 |
| 光伏背板 | 1,553.21 | -6,408.32 | 7,961.53 | 328.37 | -7,338.36 | 7,666.73 |
| 小 计 | 155,771.45 | 28,031.50 | 127,739.95 | 26,919.02 | 16,875.52 | 10,043.50 |
注:单价变化影响额=(本期销售单价-上期销售单价)本期销售量;销量变化影响额=(本期销售量上期销售量)上期销售单价。
由上表可见,光伏胶膜产品 2018 年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受销售单价上升的 影响,2019 年度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受销量增长的影响。光伏背板产品销售收 入增长均为销量增长的影响。
近年来,全球光伏应用市场持续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据国际能源署 IEA
1-2-4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开数据,2019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达到 114.9GW,再创历史新高,是 2010 年新增装机量 17.5GW 的 6.57 倍。我国作为全球光伏主战场,应用市场方面, 在加快光伏补贴退坡的政策调整下,近两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容量有所回落,但 新增和累计装机量仍继续保持全球第一;产业链其他环节方面,国内硅片、电池 以及组件的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比重均在 70%以上,由于近年来欧洲市场的复苏 以及新兴市场的崛起拉动了海外市场的需求,我国光伏各环节产业规模仍保持持 续增长。在全球光伏产业规模持续增长的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和光伏 背板产品产销量持续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三)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1、分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如下:
| 产品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光伏胶膜 | 239,258.97 | 90.35 | 452,299.12 | 89.66 | 335,790.23 | 87.50 | 309,509.38 | 86.21 |
| 光伏背板 | 19,194.87 | 7.25 | 43,097.06 | 8.54 | 40,139.69 | 10.46 | 38,400.60 | 10.70 |
| 烯烃薄膜 | - | - | - | - | - | - | 5,299.98 | 1.48 |
| 电子材料 | 4,882.06 | 1.84 | 5,309.41 | 1.05 | 2,752.30 | 0.72 | 635.68 | 0.18 |
| 太阳能发电系 统 |
637.10 | 0.24 | 1,766.62 | 0.35 | 2,859.27 | 0.75 | 3,182.27 | 0.89 |
| 热熔网膜 | 258.09 | 0.10 | 1,355.88 | 0.27 | 1,566.60 | 0.41 | 2,006.96 | 0.56 |
| 其他 | 576.71 | 0.22 | 637.04 | 0.13 | 638.28 | 0.17 | - | - |
| 合 计 | 264,807.80 | 100.00 | 504,465.15 | 100.00 | 383,746.36 | 100.00 | 359,034.87 | 100.00 |
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基本一
致。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1-2-4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 直接材料 | 238,248.94 | 89.97 | 451,539.04 | 89.51 | 340,558.40 | 88.75 | 315,301.36 | 87.82 |
| 直接人工 | 6,322.21 | 2.39 | 12,416.17 | 2.46 | 9,261.77 | 2.41 | 8,882.80 | 2.47 |
| 制造费用 | 20,236.65 | 7.64 | 40,509.94 | 8.03 | 33,926.19 | 8.84 | 29,550.74 | 8.23 |
| 烯烃薄膜 采购成本 |
- | - | - | - | - | - | 5,299.98 | 1.48 |
| 合 计 | 264,807.80 | 100.00 | 504,465.15 | 100.00 | 383,746.36 | 100.00 | 359,034.87 | 100.00 |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 89%左右,比重较高,是 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组成部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占 比较为稳定;2017 年度受烯烃薄膜贸易成本的影响,直接材料成本占比相对较 低。
(四)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毛利 (万元) |
占比 (%) |
毛利 (万元) |
占比 (%) |
毛利 (万元) |
占比 (%) |
毛利 (万元) |
占比 (%) |
|
| 光伏胶膜 | 64,725.06 | 90.41 | 117,205.66 | 91.30 | 79,496.31 | 85.88 | 79,186.51 | 84.00 |
| 光伏背板 | 5,449.65 | 7.61 | 9,562.26 | 7.45 | 10,966.42 | 11.85 | 12,377.14 | 13.13 |
| 烯烃薄膜 | - | - | - | - | - | - | 1,272.96 | 1.35 |
| 电子材料 | 1,161.29 | 1.62 | 412.54 | 0.32 | 183.92 | 0.20 | 11.86 | 0.01 |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96.11 | 0.13 | 445.92 | 0.35 | 940.09 | 1.02 | 746.28 | 0.79 |
| 热熔网膜 | 108.85 | 0.15 | 587.71 | 0.46 | 504.88 | 0.55 | 675.25 | 0.72 |
| 其他 | 53.14 | 0.07 | 166.92 | 0.13 | 475.57 | 0.51 | - | - |
| 合 计 | 71,594.10 | 100.00 | 128,381.00 | 100.00 | 92,567.19 | 100.00 | 94,270.0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94,270.00 万元、92,567.19 万元、
128,381.00 万元和 71,594.10 万元,其中,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毛利额合计 占比均在 97%以上,为公司报告期内利润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1-2-4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
| 单位:% |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光伏胶膜 | 21.29 | 20.58 | 19.14 | 20.37 |
| 光伏背板 | 22.11 | 18.16 | 21.46 | 24.38 |
| 烯烃薄膜 | - | - | - | 19.37 |
| 电子材料 | 19.22 | 7.21 | 6.26 | 1.83 |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13.11 | 20.15 | 24.74 | 19.00 |
| 热熔网膜 | 29.66 | 30.24 | 24.37 | 25.18 |
| 其他 | 8.44 | 20.76 | 42.70 | -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1.28 | 20.29 | 19.43 | 20.80 |
| 营业收入毛利率 | 21.39 | 20.36 | 19.67 | 20.9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80%、19.43%、20.29%和 21.28%, 波动幅度较小,毛利率水平及其波动主要受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毛利率 的影响。
报告期内,电子材料产品毛利率上升幅度较大,并逐步回升至合理水平,原 因系前期公司感光干膜产品为基于中试线进行的生产,产品单位成本未能下降至 正常水平。一方面,中试线由公司自行设计、组造,其成膜宽度较窄,在后续纵 向分切工序中,难以将成品膜的宽度分切成多段均为可用尺寸,直接造成分切后 的一部分成品膜因尺寸不同而不能使用,产生大量的成品膜浪费,导致材料成本 偏高,投入产出未达到正常水平;另一方面,中试线产能有限,产品产销量尚较 低,未能形成规模效应,导致折旧、人工等固定成本偏高。随着公司后续批量生 产线的投入,前期中试线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产品单位成本将逐步下降至 正常水平,毛利率逐步回升至合理水平。
太阳能发电系统、热熔网膜等产品收入占比以及毛利贡献水平较低,毛利率 波动相对较大但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很小。
3、毛利率变动具体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贡献了公司绝大部分的毛利,光伏胶膜 和光伏背板的毛利率主导着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波动。下列以光伏胶膜和光伏
1-2-4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背板产品为代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产品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单位:元/平方米 |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光伏胶膜 | ||||||||
| 销售单价 | 8.12 | 7.61 | 0.46 | 6.43% | 7.15 | 0.42 | 6.24% | 6.73 |
| 单位成本 | 6.39 | 6.04 | 0.26 | 4.50% | 5.78 | 0.42 | 7.84% | 5.36 |
| 其中:材料成本 | 5.75 | 5.42 | 0.29 | 5.65% | 5.13 | 0.34 | 7.10% | 4.79 |
| 毛利率 | 21.29% | 20.58% | 1.44% | - | 19.14% | -1.23% | - | 20.37% |
| 光伏背板 | ||||||||
| 销售单价 | 9.93 | 10.60 | -1.29 | -10.85% | 11.89 | -1.71 | -12.57% | 13.60 |
| 单位成本 | 7.74 | 8.68 | -0.66 | -7.07% | 9.34 | -0.94 | -9.14% | 10.28 |
| 其中:材料成本 | 6.96 | 7.89 | -0.62 | -7.29% | 8.51 | -0.75 | -8.10% | 9.26 |
| 毛利率 | 22.11% | 18.16% | -3.30% | - | 21.46% | -2.92% | - | 24.38% |
由上表可见,2018 年度光伏胶膜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1.23%,主要系受产品单 位成本上升的影响,其中产品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 7.84%,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 上升 6.24%,销售单价上升幅度不及单位成本上升幅度;2018 年度光伏背板毛利 率较上年下降 2.92%,主要系受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影响,其中产品销售单价较 上年下降 12.57%,产品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 9.14%,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不及销 售单价下降幅度。
2019 年度光伏胶膜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1.44%,主要系受产品销售单价上升的 影响,其中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上升 6.43%,产品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 4.50%, 单位成本上升幅度不及销售单价上升幅度;2019 年度光伏背板毛利率较上年下 降 3.30%,主要系受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影响,其中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 10.85%,产品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 7.07%,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不及销售单价下降 幅度。
1-2-5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0 年 1-6 月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毛利率较 2019 年均有所上升,其中光伏 胶膜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受产品销售单价上升的影响,光伏背板毛利率上升主要系 受产品单位成本下降的影响。
(1)销售单价变动
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去补贴化”和“平价上网”是全产业 链的共同目标,光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在 促进光伏发电效率不断提升的同时,全产业链各环节的制造成本也在不断下降。
为顺应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发展需求,助推行业加快全面步入“平价上网” 时代,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在维持产品合理利润水平的基础上,战略性地对 产品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光伏胶膜产品销售均价从 2015 年的 7.8 元/平方 米下调至 2017 年的 6.73 元/平方米后,触底回升,随着产品单位成本的上升以及 附加值更高的适用高效光伏组件封装的白色 EVA 胶膜以及 POE 胶膜产品的陆续 导入,公司光伏胶膜销售单价逐步回升至 2020 年 1-6 月的 8.12 元/平方米。光伏 背板产品则随着单位成本的下降以及提升产品市场份额的需要,销售价格持续下 调,销售均价从 2015 年的 17.59 元/平方米下调至 2020 年 1-6 月的 9.93 元/平方 米,下降幅度达到 43.55%。
近年来,公司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同行业主要公司的销售 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 项目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2015 年 |
|---|---|---|---|---|---|---|
| 光伏胶膜 | 海优新材 | 7.69 | 7.53 | 7.09 | - | - |
| 东方日升 | 7.20 | 6.74 | 6.80 | 6.15 | 7.44 | |
| 福斯特 | 7.61 | 7.15 | 6.73 | 7.30 | 7.80 | |
| 光伏背板 | 中来股份 | 11.13 | 14.94 | 17.74 | 18.16 | 19.19 |
| 赛伍技术 | 11.03 | 13.11 | 16.12 | 18.28 | 19.39 | |
| 福斯特 | 10.60 | 11.89 | 13.60 | 15.40 | 17.59 |
数据来源:根据各公司公开披露数据整理。
由上表可见,与同行业主要公司相似,光伏胶膜销售价格从 2015 年的相对 较高位置下调触底后有较大幅度回升,光伏背板产品销售价格则持续下降。
1-2-5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单位成本变动
公司产品单位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成 本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为 89%左右,为成本构成的主要部分。
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 EVA 树脂等光伏级树脂,光伏背板产品 的主要原材料为 PET 膜。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树脂以及 PET 膜的采购情况如下 表所示:
| 表所示: | |||||
|---|---|---|---|---|---|
| 期 间 | 原料品种 | 采购额(万元) | 采购量(吨) | 单价(元/吨) | 单价变化 |
| 2020年1-6 月 |
光伏树脂 | 205,955.86 | 176,190.33 | 11,689.40 | 0.31% |
| PET膜 | 9,214.90 | 10,262.48 | 8,979.21 | -15.57% | |
| 合 计 | 215,170.76 | - | - | - | |
| 2019年度 | 光伏树脂 | 391,637.54 | 336,078.13 | 11,653.17 | 2.80% |
| PET膜 | 23,265.78 | 21,876.44 | 10,635.09 | -11.45% | |
| 合 计 | 414,903.31 | - | - | - | |
| 2018年度 | 光伏树脂 | 309,282.54 | 272,838.73 | 11,335.73 | 5.65% |
| PET膜 | 19,924.28 | 16,588.89 | 12,010.62 | 2.03% | |
| 合 计 | 329,206.82 | - | - | - | |
| 2017年度 | 光伏树脂 | 257,909.84 | 240,372.43 | 10,729.59 | - |
| PET膜 | 16,973.45 | 14,419.39 | 11,771.27 | - | |
| 合 计 | 274,883.29 | - | - | - |
由上表可见,2018 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 5.65%,PET 膜采购单 价较上年上升 2.03%;2019 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 2.80%,PET 膜采 购单价较上年下降 11.45%;2020 年 1-6 月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 0.31%, PET 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 15.57%。
① 光伏树脂
2018 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 5.65%,同年光伏胶膜单位成本较上 年上升 7.84%;2019 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 2.80%,同年光伏胶膜单 位成本较上年上升 4.50%;2020 年 1-6 月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 0.31%, 同期光伏胶膜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 5.79%。光伏树脂采购单价与光伏胶膜单位成 本的波动趋势较为一致,但受生产辅料、人工成本上涨以及原材料库存周期等因
1-2-5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素的影响,产品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较同期原材料采购单价的上升幅度大。
光伏树脂属于石油衍生品,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16 x 2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由上图可见,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第三季度,原油价格持续波动上行,虽 在 2018 年第四季度有较大幅度回落,但又于 2019 年一季度快速反弹,此后则维 持相对平稳的震荡走势。2020 年 3 月前后,由于全球新冠疫情扩散以及国际主 要石油输出国之间关于石油增产博弈等因素的影响,原油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 但随后又快速反弹。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光伏树脂采购均价均为上涨,与原油波动趋势较为 相近;2020 年 1-6 月,光伏树脂采购均价较上年基本持平,一是原油价格下跌及 反弹较为迅速,未对公司的长期采购产生较大影响,二是光伏树脂属于相对小众 的石油衍生品,由少数几家石化企业生产销售,其价格除与原油价格有一定关联 外,还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光伏树脂价格的波动一般小于原油价格的波 动幅度。
②PET 膜
报告期内,公司 PET 膜的采购单价整体为下降,原材料采购单价的下降导 致报告期内光伏背板产品的单位成本逐步下降。
1-2-5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 年度 PET 膜采购单价较上年小幅上升 2.03%,但受公司光伏背板产品 生产工艺改进、其他原材料 PVDF 膜采购单价下降以及产销量增长导致固定成本 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同年光伏背板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 9.14%,2018 年度,公司 光伏背板用 PVDF 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约 30%;2019 年度 PET 膜采购单价较 上年下降 11.45%,同年光伏背板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 7.07%;2020 年 1-6 月 PET 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 15.57%,同期光伏背板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 10.83%。
近年来,随着光伏行业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国内聚酯薄膜、聚丙烯薄膜厂 家纷纷增投生产线,PET 基膜产能不断释放,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中国光伏用 PET 膜已处于产能过剩的局面,导致 PET 膜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根据赛伍技术 (主营产品为光伏背板)公开披露数据,其 PET 基膜采购均价从 2015 年的 4.76 元/平方米下降至 2019 年的 3.97 元/平方米,下降幅度为 16.60%;PVDF 膜采购 均价从 2015 年的 4.57 元/平方米下降至 2019 年的 2.62 元/平方米,下降幅度为 42.67%。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光伏胶膜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单位成本上升,但由于销 售价格上升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光伏胶膜毛利率波动上升,整体较为稳 定;光伏背板产品销售价格及单位成本下降,其中,2017 年至 2019 年销售价格 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光伏背板毛利率波动下降,2020 年 1-6 月销售 价格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毛利率有所回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 要受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毛利率的影响,报告期内较为稳定。公司产品销售 价格的波动与行业阶段性发展趋势吻合,产品单位成本的波动与主要原材料采购 价格波动较为一致,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波动符合市场行情。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毛利率 | 毛利率 | 毛利率 | 毛利率 | 主营产品 |
|---|---|---|---|---|---|---|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831697 | 海优新材 | 17.88% | 14.92% | 13.90% | 15.75% | 光伏胶膜 |
| 300393 | 中来股份 | 21.41% | 26.90% | 21.01% | 23.67% | 太阳能电池背板、电池及组件 |
| 603212 | 赛伍技术 | 18.16% | 18.75% | 20.06% | 25.55% | 太阳能电池背板 |
1-2-5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 600135 | 乐凯胶片 | 16.95% | 20.69% | 13.64% | 17.03% | 彩色相纸、太阳能电池背板 |
|---|---|---|---|---|---|---|
| 300118 | 东方日升 | 19.69% | 20.92% | 18.11% | 16.92% | 太阳能电池组件、电站、EVA 胶膜等 |
| 行业平均 | 18.82% | 20.44% | 17.34% | 19.78% | —— | |
| 603806 | 福斯特 | 21.39% | 20.36% | 19.67% | 20.92% | 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 背板、感光干膜等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波动趋势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发 行人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海优新材主营产品为光伏 胶膜,但由于其规模与发行人差异较大,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中来股份、乐凯 胶片以及东方日升主营产品中包含较大比例的光伏胶膜、光伏背板外的产品,毛 利率水平波动较大;赛伍技术主营产品为光伏背板,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整体下 滑,与发行人光伏背板产品毛利率波动趋势相近。
4、主要产品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及光伏背板的单位售价、单位原材料成本对各自毛 利率的敏感系数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单位 售价 |
单位原材 料成本 |
单位 售价 |
单位原材 料成本 |
单位 售价 |
单位原材 料成本 |
单位 售价 |
单位原材 料成本 |
|
| 光伏胶膜敏感系数 | 0.78% | -0.71% | 0.79% | -0.71% | 0.80% | -0.72% | 0.79% | -0.71% |
| 光伏背板敏感系数 | 0.77% | -0.70% | 0.81% | -0.74% | 0.78% | -0.72% | 0.75% | -0.68% |
(1)单位售价波动的影响
以 2019 年为例,在销售数量、单位原材料成本等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若光伏胶膜单位售价每提高 1%,其销售毛利率相应提高 0.79%;若光伏背板单 位售价每提高 1%,其销售毛利相应提高 0.81%。
(2)单位原材料成本波动的影响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例为 89%左右,原材料成本通过影响生产成 本,进而影响销售产品单位成本。以 2019 年为例,在销售数量、单位售价等其 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光伏胶膜单位原材料成本每提高 1%,其销售毛利相应 降低 0.71%;若光伏背板单位原材料成本每提高 1%,其销售毛利相应降低 0.74%。
1-2-5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综上所述,产品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波动对销售毛利率均较为敏感,但由于 公司毛利率水平相较于同行业公司处于较高水平,产品售价和原材料采购单价的 一定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有限。公司将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加强生产管理、 存货管理,降低产品售价、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2-5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截至董事会决议 日已投入金额 |
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
| 1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160,346.85 | 1,663.00 | 140,000.00 |
| 2 | 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 合计 | 190,346.85 | 1,663.00 | 170,000.00 |
“滁州年产 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系公司为主动把握光伏“平价上 网”战略发展机遇,强化规模优势和市场响应速度,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对现有主打光伏胶膜产品进行的产能扩充。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滁州年产 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1 、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及实施主体
1-2-5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新增建设 68 条生产线,其中 POE 胶膜生产线 32 条、EVA 胶膜生 产线 36 条,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 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的生产能力。
(3)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4 年。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平价上网”时代发展机遇的需要
随着光伏行业全产业链技术不断升级和度电成本的下降,光伏发电的成本优 势逐步凸显。目前光伏发电已在全球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电力能 源,2019 年光伏发电平均中标电价已达到创纪录的 1.75 美分/kWh,装机规模超 过 GW 级的国家数量已由 2010 年的 3 个增加到 2019 年的 16 个,并有持续增加 的趋势。
“531 新政”后,随着补贴竞价项目及无补贴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国光伏产业 加速迈向“平价上网”时代。这一进程将对整个行业格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一方 面,全面去补贴后行业技术门槛将大幅提高,市场将成为行业的主导因素,大量 无法满足“平价上网”要求的落后产能将加速淘汰,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另一方 面,光伏发电全面实现去补贴后,将在市场因素驱动下开启更大市场空间,从而 为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重要发展机遇,全行业将实现跨越式发展,进入高速增长 期。鉴于此,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前瞻性扩大优势产能布局,是把握“平价 上网”重要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②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进一步强化光伏胶膜行业龙头地位的战略举措
随着补贴退坡、竞价上网、加大市场化配置力度等市场化长效机制的不断推
1-2-5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行,光伏行业全产业链市场份额都将进一步向龙头企业聚集,高效、高可靠性产 品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将持续增强。依托长期积累形成的技术创新优势、规模化 量产优势、批间一致性品控优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公司已实现对国内外主 要光伏组件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全覆盖,成为全球光伏封装材料的龙头企业, 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加大 POE 胶膜和白色 EVA 胶膜等高效 组件用封装胶膜的投资力度,一方面可依托规模化采购优势,保障原材料供给的 稳定性和更强的采购议价能力,以进一步控制产品成本;同时,可依托产能优势, 有效保障下游客户产品持续稳定的供给,有助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以及不断拓展潜在客户。综上,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公 司规模化优势,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强化公司光伏胶膜行业龙头地 位的战略举措。
③强化市场响应速度,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需要
“十三五”末期,是光伏发电实现不依赖国家补贴的市场化自我可持续发展的 关键阶段,是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光伏行业全产业链技术快速迭 代,各产业环节之间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协同联动的需求愈加迫切。为顺应这 一市场变化趋势,公司做出建设滁州生产基地的战略部署,打造杭州、滁州南北 双基地供应格局,以实现对长三角这一光伏产业主战场的更便捷覆盖。这一部署 将缩短对客户的供应周期,提高对客户的响应速度,与客户构建起协同联动的可 靠产业生态圈,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持续提高,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市场空 间保障
近年来,光伏发电在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技术水平也在加速进步,双 面双玻、半片、叠片、MBB 多主栅等技术逐步规模化应用。电池片效率屡创新 高,2019 年规模化量产的单多晶电池转换效率已分别达到 22.3%和 19.3%,异质 结电池平均转换效率更是突破了 23.0%。在技术的推动下,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
1-2-5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降。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2018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报告》的 数据,2010 年至 2018 年全球光伏发电加权平均成本由 37 美分/kWh 大幅下降至 8.5 美分/kWh,降幅超过 77%,其中仅 2018 年就比去年同期下降了 13%。随着 技术水平的提高,未来光伏发电成本仍有较大下降空间,IRENA 预计到 2020 年 光伏发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至 4.8 美分/kWh,届时大部分新建集中式光伏项目的 发电成本都将低于新建化石能源项目。而据彭博新能源财经《2019 年新能源市 场长期展望》的数据,2019 年我国新建光伏项目的度电成本已位于 50 美元/兆瓦 时的水平,与新建煤电不相上下,到 2025 年新建光伏项目的发电成本将较新建 煤电低三成以上,在成本竞争优势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的占 比将从 2018 年的 2.4%提高到 2050 年的 24%水平。
==> picture [396 x 1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不同能源形式在全球发电量中的占比演变情况
数据来源:BNEF 发布的《2019 年新能源市场长期展望》
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和商业化条件的不断成熟,一方面将极大增强其市 场竞争力,加快光伏发电的普及和应用,有效扩大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将加快 行业发展对政策因素依赖的摆脱进程,使市场因素成为推动光伏行业持续健康稳 定发展的主要力量,有效降低未来行业大幅波动的风险,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提供稳定可靠的市场空间保障。
②下游优质客户持续大幅扩建产能,为公司产品提供稳定的增量需求
随着补贴竞价项目以及无补贴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国光伏产业即将摆脱补贴 政策的束缚,加速迈向市场化驱动的“平价上网”时代,开启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
1-2-6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机遇期。对于光伏企业唯有通过持续的提质增效,不断推进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 提升市场竞争力,才能有效把握发展机遇。因此,下游光伏组件企业尤其是行业 龙头企业,均积极进行大幅扩建,布局新产能。据不完全统计,仅 2020 年初至 今,光伏组件企业启动的新增产能就超过 70GW,新一轮的产能竟备赛已经打响, 行业将再次迎来高速增长期。
公司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深耕十余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服 务体系,实现了国内外主要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下游优质客户持续大幅扩建 产能,为公司产品提供了稳定的增量需求。
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资源和能力
作为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具有显著的技术创新优势、规 模化量产优势、批间一致性品控优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本次募投项目系围 绕公司现有主打产品进行的扩产,公司在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和市场储备方面均 具备本项目实施的良好基础。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设有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 开发中心、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经 CNAS 资质认定的检测 中心等研发平台。经过十余年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实践,公司构建了涵盖流涎挤 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程的单/多层聚 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光伏胶膜产 品涵盖了适用于多晶硅电池、单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双玻组件、双面电池等不 同组件技术路线的产品。公司是国家标准 GB/T29848-2018《光伏组件封装用乙 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胶膜》及行业协会标准 T/CPIA 0006-2017《光伏组件 封装用共聚烯烃胶膜》的第一起草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
人才储备方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搭建了完备的技术、市场、管理人 才梯队体系,建立了一整套贯穿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业务流程的完整、严 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实现了品质管理与生产流程控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 产品质量的实时在线监测能力。公司坚持学习世界先进制造企业的管理经验,引 进、消化和吸收成熟的生产管理工具和手段,对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和完 善,建立了产品质量反馈机制和品质持续改善的快速响应机制,为本次募集资金
1-2-6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场储备方面,公司产品以优良的一致性、稳定性,在客户端形成较强的口 碑效应,主打产品均通过了国内外知名机构的认证。公司不断深化“客户第一” 的经营理念,建立销售部、研发部、质量部等多部门的协同服务机制,立足客户 需求,快速及时地提供高效可靠的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公 司已拥有 500 多家稳定的客户,实现了下游光伏组件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全 覆盖。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均保持在高位,产能利 用率充足,基本处于满负荷或超负荷运作状态。“平价上网”时代新机遇的到来及 下游客户产能竟备赛的开展落地,将带来对光伏胶膜的强劲需求,为本项目的实 施提供良好的市场保障。
3 、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1)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160,346.85 万元,其中:土地及土建工程投资为 66,585.05 万元,设备及相关配套投资为 78,761.8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及不可预见费用为 15,000.00 万元。投资明细及资本性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 单元: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是否属于资 本性支出 |
资本性支出 合计 |
| 1 | 土地及土建工程投资 | 66,585.05 | 是 | 66,585.05 |
| 2 | 设备及相关配套投资 | 78,761.80 | 是 | 78,761.80 |
| 3 | 铺底流动资金及不可预见费用 | 15,000.00 | 否 | - |
| 合计 | 160,346.85 | - | 145,346.85 |
(2)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 425,500.00 万元,利润总额 63,978.91 万元;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税后)为 6.48 年,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30.10%,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4 、项目核准、土地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在滁州经开区发展改革委完成备案,取得项目编码为
1-2-6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0-341160-29-03-003438”的项目备案表。
本项目规划用地共计约 357.8 亩,由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 路与长江路交叉口相邻的两宗土地组成。2019 年 12 月 18 日,本项目实施单位 滁州福斯特以竞价方式竞得宗地编号为“341103107002GB00869”的国有建设用 地(工业)使用权,地块位于示范区南通路与湖州路交叉口,用地面积 98,935 平方米(折合 148.4 亩),并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 署了合同编号为“341100 出让(2020)020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该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已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办妥,证号为“皖(2020) 滁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9411 号”;2020 年 7 月 3 日,本项目实施单位滁州福斯 特以竞价方式竞得宗地编号为“341103107004GB00984”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 使用权,地块位于示范园区淮安路与湖州路交叉口,用地面积 150,676 平方米(折 合约 226.01 亩),并于同日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滁土公告字[2020]12 号”《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滁州福斯特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41100 出让(2020) 073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土地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 上述土地使用权取得后能满足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募投项目用地落实预 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项目环评已经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 限公司滁州年产 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0〕 138 号)批准。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58,491.98 万元、 480,973.61 万元和 637,815.14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7.95%。在行业即将迎来跨 越式发展以及公司协同下游组件厂需求不断加大产能储备的背景下,预计未来年 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仍将保持增长的态势。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公司将本 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 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1-2-6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因此,公司综合考虑自身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及行业环境与市场融资环境等 内外部因素,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 30,000.00 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 续稳健发展。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增加资本化支出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共计增加资本化支出 145,346.85 万元,其中土地与土建工 程投资 66,585.05 万元(其中土地款 4,007.36 万元),设备投资 78,761.80 万元。 按公司现行折旧摊销政策,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20 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 10 年, 残值率 5%,以及土地摊销年限 50 年的折旧摊销政策测算,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 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约 10,534.96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营业利润 109,426.22 万元的 比例为 9.63%,加之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增厚公司利润,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增加资 本化支出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1-2-6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备查文件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各方当事人 | 名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经办人 |
|---|---|---|---|---|---|
| 发行人 | 杭州福斯特应 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 街道福斯特街8号 |
0571-61076968 | 0571-63816860 | 章 樱 |
| 保荐人(联席 主承销商) |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 号 |
0571-87130312 | 0571-87828004 | 许 昶 吴云建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
0571-86078229 | 0571-85783754 | 金 波 徐 旭 |
| 律师事务所 | 浙江天册律师 事务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 号 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
0571-87901110 | 0571-87902008 | 周剑峰 傅肖宁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 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0571-88216708 | 0571-88216810 | 钱仲先 姚本霞 曹 毅 |
| 债券信用评级 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 号院2号楼17层 |
010-85679696 | 010-85679228 | 于彤昆 王 越 |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 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 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6 楼 |
021-58708888 | 021-58899400 | |
| 拟上市证券交 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 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证 券大厦 |
021-68808888 | 021-68804868 | |
| 收款银行 |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中山支行 |
账号:19005101040035116 |
二、备查文件
本次可转债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办公地址 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和 下午 13:30-16:30。
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阅募集说明书 全文等备查文件。
1-2-6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6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