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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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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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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5-036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8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 高额度不超过13.5 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 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3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3,08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75.3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104.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 年9 月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制度。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 年9 月2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18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投资额度 已使用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
1 年产1.8 亿平方米EVA 太阳能
电池胶膜生产项目
105,532.50
22,500.60

83,031.90
2 续建光伏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1,604.00
0

1,604.00
3 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49,968.17
0

49,968.17
合计 157,104.67
22,500.60

134,604.07

注: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3,583.90 万元,总计可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138,187.97 万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正在逐步推进过程中,在此期间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可能 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3.5 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 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 批。

(二)、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5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 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3.5 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 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福斯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