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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y 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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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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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5-021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为满足业务拓展的需求,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拟出资5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暂定名),开展实业投资、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开发、光伏发电设备的销 售等业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015 年5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开发、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等业 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股本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相关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 效率;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开展多样化合作;有利于拓展公司 的经营范围,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四、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风险分析
政策风险: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未来因国家政策 的变化导致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管理风险:未来有可能因子公司管理不善、判断失误等因素导致对项目的实 施产生影响。
财务风险: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回收期长,未来可能存在因财务费用的增长而 导致对子公司的运营产生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家政策变化,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采 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业务进行决策和管理,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