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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7, 2021

57836_rns_2021-05-07_0e6c8b54-9b42-4fea-ad8a-ef6bff47878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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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感光干膜和碱溶性树脂项目投资的议案》

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感光干膜和碱溶性树脂的产能,满足公司电 子材料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2021 年5 月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德仁: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晓松: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