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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11, 2020
57836_rns_2020-12-11_45931665-77eb-4d39-8863-93c97db6c0c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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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募集资金相关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30,000.00 万元对募投项目“滁州年产 5 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 限公司增资,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六)《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七)《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2、《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 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020 年12 月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德仁: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晓松: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