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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6, 2020

57836_rns_2020-08-06_cda07e45-442f-423e-9e60-0ce647cc02f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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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2020 年8 月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德仁: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俞竣华: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