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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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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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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 亿元(此额度包括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公司开展白色EVA 和POE 胶膜项目投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 提高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2018 年8 月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德仁:
刘晓松: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俞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