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an 23, 2018
57836_rns_2018-01-23_e8ddf0d4-5282-4181-9627-a442f1f9bce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0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2018 年1 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 会议通知于2018 年1 月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佩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和完 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有利于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审议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 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监事王佩杰先生和安望飞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 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监事王佩杰先生和安望飞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 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参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参加对象在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50 人,员工出资参与持股计划的金额最终以员工的实际出 资为准,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监事王佩杰先生和安望飞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