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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Dec 9, 2015

57836_rns_2015-12-09_5ad7f8da-d16f-4baa-9bf8-5de7be7608c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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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林建华先生、张虹女士、胡伟民先 生、毛根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 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上述被提名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杨德仁先生、俞竣华先生、刘晓松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兼职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 名人的书面同意。上述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与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上述被提名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独立董事的 津贴拟定为税前6 万元/年。该津贴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所处地区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2015 年12 月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潘亚岚: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李伯耿: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周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