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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Oct 30, 2015

57836_rns_2015-10-30_0fb075ae-f6af-4117-a589-4478fc54c5c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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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 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2015 年10 月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潘亚岚: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李伯耿: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周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