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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9, 2015
57836_rns_2015-04-09_08d211e4-87bb-410b-b0fa-30a6de03049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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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4 年末总股本402,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4.5 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180,9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和 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拟定的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14 年-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 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关于审议201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符
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聘任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 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 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 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2015 年4 月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潘亚岚: 李伯耿: 周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