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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17, 2022

57836_rns_2022-03-17_74c09b46-ab75-4bf6-b7f5-c15a6cbbb19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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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实,并仔细核对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 健审〔2022〕911 号),我们认为:

1、公司于2021 年12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22 年1 月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 融资,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2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 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1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规范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严格执行对外担 保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2022 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