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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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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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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俞竣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及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梅娟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晓松先生、独立 董事刘梅娟女士及董事张虹女士组成。其中刘晓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暨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2020 年3 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题》、《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题》、《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题》、《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题》、《关于审议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题》、《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题》、《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题》、《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定的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 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0 年4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2020 年8 月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题》、《关于审议<公司关 于募集资金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题》,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4、 2020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履职情况
1、审阅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召开沟通会,就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的编制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完成后,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 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及勤勉尽责 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及评估,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认真负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3、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 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 改进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 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6、关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 —收入>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 息。
7、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开展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3 月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刘晓松: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刘梅娟: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张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