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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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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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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实,并仔细核对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 健审[2018]710 号),我们认为:

2017 年度,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斯特国际贸易”)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申请开具700 万美元付款保 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定于2017 年4 月28 日到期,因福斯特国际贸易和供 应商之间的业务尚未履行完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同 意意见,上述担保延期。后期,因福斯特国际贸易和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开展顺利,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撤销付款保函,公司保证金质押担保责任也相应解除。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本次担保事项及后 续进展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018 年度,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严格规范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严格 执行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2018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