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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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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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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杭州福 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工作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独立董事周炳华先生 及董事张虹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潘亚岚女士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 2014 年3 月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3 年度审计报告、聘请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题。认为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公司2013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4 年7 月1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2014 年10 月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议 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4 月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工作报告》签署页)
潘亚岚: 周炳华:
张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