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ngzhou DPtech Technologies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Apr 24, 2023

55739_rns_2023-04-24_faa984a9-c237-45c3-a281-a4d8181be2f1.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召开程序、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4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 次序 审议事项
2022 年3月17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审议《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审议《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 年4月25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分别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11. 审议《关于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议案》12.审议《关于作废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3.审议《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4.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2 年7月28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10月26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 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 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与 使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行为。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 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 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4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3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