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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DPtech Technolog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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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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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9,242,293股,发行价格为34.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14,999,990.03 元, 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10,149,999.9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外部费用人民币1,437,874.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3,412,116.1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21]第ZF108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情况

(一)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资源,深化人才战略,增 加研发人员的投入,以期更好地实现募投项目产品升级、功能拓展及更新迭代等目标并 拓宽产品的应用宽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和 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调整“新一代IT基础设施平台研 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增研发费用和软件投资,相应调减设备投资,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研发费用 30,400.00
8,500.00

38,900.00
设备投资 13,745.21
-8,650.00

5,095.21
软件投资 50.00
150.00

200.00
预备费 -
-

-
市场推广费用 -
-

-
铺底流动资金 -
-

-
合计 44,195.21
-

44,195.21

(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但由于受外部因素、 地区规划等影响,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滞后。根据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公示的《202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整体完成情况(截至12月 底)》,“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已经落点,公司将积极推动建设用地 审批程序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 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 拟将“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 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日期 调整后日期
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12 月31 日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 整是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当前情况、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后作出,有利于推进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总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四、审议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经营的需要,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2.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 整是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当前情况、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后作出,有利于推进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总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进行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调整。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 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调整,有利于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 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