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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DPtech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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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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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汉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3 年5 月16 日起担任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 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汉明,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2020 年6 月至今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1 月至今任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5 月至2023 年12 月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3 月至2024 年2 月 任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7 月至今任武汉博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3 年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按时出席公司 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后继续关注议 案实施情况,会议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董事会 股东会 股东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席
情况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
席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
席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
席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
席次数
3 3 2 2 5 5 2 2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制度规范履行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履职期间,持续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 高效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审慎核查相关议案的合规性、合理 性与可行性,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 制体系。针对公司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 意见后向董事会报告或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持续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内部控制、审计关注事 项、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规划及重要审计节点等事项进行深度研讨与高效沟通,切实保 障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

度规定,秉持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履职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依托出席董事会、 股东会等相关会议的契机,开展现场调研,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公司 研发情况、供应链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及可能发生的经 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业建议;针对财务相关 工作,着重提醒公司强化审慎经营与合规管控意识,确保财务运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本人年度内满足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个工作日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适配资本市场监管要求与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本 人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深化对相关规 范要求的理解与认知,切实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水平,力求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 性、合规性与合理性提供专业的意见建议,有效助力公司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推动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五)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履职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 决策、建议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客观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谨慎性、专业胜任能力,具体负责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执

业严谨、审计经验丰富,能有效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进度 等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专户管理规范、专款专用,未发生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履 行监督职责。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要求,按时、规范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定期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均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再依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等实际经营情况。

(四)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推出了2024 年、2025 年两期员工持股计划,重点关注计划制定的合规性、条 款设置的合理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条款设置公平合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形成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勤勉尽责、 审慎客观、忠实诚信的履职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过程,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建言作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治理提

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推动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持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坚守独立董事独立、 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持续履行监督、审议、建言等职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规范运作、风险防控、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 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汉明 2026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