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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DPtech Technologi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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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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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冰,已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 年 5 月16 日届满离任,本人在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 人届满离任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肖冰,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计划系,获学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广州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0 年 至1992 年,任湖南省计委工业处科员;1995 年至2001 年,任香港中旅经济开发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2002 年,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 年至 今,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至2023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列 席公司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 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所提交的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 对、弃权的情况。
2023 年1 月1 日至5 月16 日,公司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 召开董事会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次) |
委托出席 (次) |
缺席 (次) |
召开股东大 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
|
|---|---|---|---|---|---|---|
1 1 0 0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任职期间发表的 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4 月13 日,发表了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2.2023 年4 月2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针对关于2022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招股说明书中涉及事项、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公司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调 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作废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及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任职期间按 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 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针对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作废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 监高薪酬(津贴)、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事项进行审 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报告或提请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在2023 年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并通过 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 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 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审议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作废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肖冰 2024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