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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DPtech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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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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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 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 月2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树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杭 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迪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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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迪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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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 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 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 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 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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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68号中财大厦杭州迪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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