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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DPtech Technologi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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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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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杭 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 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 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截至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 名、注册会计师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 名。
立信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 亿元,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在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 年4 月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 体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监事会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同意 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4 年5 月8 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为2024 年度审 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 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内部控制审计、审计重点、 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2024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评估,立信作为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于2024 年4 月12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12 月18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关 于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有效性审计计划安排,就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 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审计计划提出的重要审计事项和风险领域、采取的审计总体 策略等方面进行讨论,对审计关键时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二)2025 年3 月26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对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初步审计意见 等进行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就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联交易事项、 进展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
(三)2025 年4 月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会议形式召 开会议,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结果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 控制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等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秉持严谨、规范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制 度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独立性、执业 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多轮讨论和沟通,持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开展审 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监督职责,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财务信息质量的保障奠定了坚 实基础。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客观、公正的原则为 导向,严格依照独立审计准则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及内控的审计等工作,审计行为 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