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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ARCVIDEO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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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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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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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6,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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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 、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 8000.00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 12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32.0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0.4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50.50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50.5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32 人,预留授予 1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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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归属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 起满 12 个月后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25%、25%、25%、25%;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0 年授予的,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四期归属, 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25%、25%、25%、25%;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予的,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 30%、40%。
(6)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 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2023 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
| 归属期 | 归属期 |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及2020年授予~~的~~ 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 |
| 第四个归属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 |
| 2021年授予的 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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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应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 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 议。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3)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0-030)。
(4)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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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授予公告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1)。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 授予价格调整公告和授予公告均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2、2021-023)。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经履行前述决策程序,公司已按本激励计划向合计 43 名激励对象累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0.00 万股,具体如下:
| 批次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 后)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剩余可供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
|---|---|---|---|---|---|
| 首次授予部分 | 2020年10月20日 | 50.50元/股 | 1,280,000股 | 32人 | 32.00万股 |
| 预留授予部分 | 2021年6月28日 | 50.50元/股 | 320,000股 | 11人 | 0.00万股 |
| 合计 | 1,600,000股 | 43人 |
(三)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实施归属。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在因具有激励对象身份而与该议案具有利害关系的二名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16,5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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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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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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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具体是:
| 批次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四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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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归属前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①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 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②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指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 交易日内;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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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现已进入第一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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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期,具体归属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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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 应同时满足公司未发生有关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有关负面情形、激励对象 满足 12 个月以上任职期限、公司业绩符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业绩符合考 核要求五大条件,对照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
公司未发生左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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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 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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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列情形 | |||
| 3. | 激励对象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32名激励对象中,3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截至目前符 合任职期限要求仍在职的激 励对象共2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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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2023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 公司业绩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应 达到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营业收 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21年4月15日 出具的“天健审〔2021〕2778 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营 业收入(合并口径)为 365,891,260.19元,较2019年 增长约28.60%,符合归属条 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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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 “不合格”两类,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32名激励对象中,3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29 人 考核评价结果均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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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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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0% |
由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32 名激励对象中,除 3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原因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000 股之外,其余共 计 29 名激励对象获授 316,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尚待归属。
(三)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因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共计 3 人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4,000 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 316,500 股,对应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29 人,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归属安排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登记。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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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授予日:2020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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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归属数量:316,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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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归属人数:2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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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授予价格(调整后):50.50 元/股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价格由首次授予时的 51.00 元/股调整为 50.5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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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六)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
可归属数量 (股) |
可归属数量 占已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谭亚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
120,000 | 30,000 | 25% |
| 江文祥 | 中国·台湾 | 董事、副总经 理 |
155,868 | 38,967 | 25% |
| 小计 | / | / | 275,868 | 68,967 | 25%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27人) | 990,132 | 247,533 | 25% | ||
| 合计 | 1,266,000 | 316,500 | 25% |
- 注:因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百分比合计数可能与各明细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对应 32 名激励对象中,除 3 人因离 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其余 29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 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作为激励 对象的资格和条件,其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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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 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 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 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 其归属数量、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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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已授权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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