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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xiao Steel Structur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l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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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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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18-073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 年7 月9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到会监事3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及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符合,本次可 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因离职原因丧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之外,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确认并于 2015 年7 月17 日披露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可行权的 激励对象为25 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6,181 份,行权价格为5.87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行权相关事项及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符合,本次可行权 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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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因离职等原因丧失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的 人员之外,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确 认并于2014 年9 月19 日披露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可 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04 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47,003 份,行权价 格为1.44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暨调整可行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黄振华、应姗姗等48 人已离职,朱飞因不 能胜任岗位工作被免职,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该49 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黄振华、应姗姗等人的激励对象资 格并将对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剩余两期股票期权1,466,607 份予以注销,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由353 人调整为304 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353 人调整为304 人,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剩余两期股票期权数量由 12,266,950 份调整为 10,800,343 份,本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4,906,774 份调整为 4,320,136 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取消黄振华、应姗姗等49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授予 其的1,466,607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

因孙伟、赵立峰等126 人考核结果等级为B,考核结果等级为B 的激励对象 按60%的比例行权,故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 减673,133 份,可行权数量为3,647,003 份,符合《第二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寿洪斐、刘加胜已离职,根据《公司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该2 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董事会决定取 消该2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对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36,910 份予以 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作相应调 整,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27 人调整为25 人,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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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由619,554 份调整为582,644 份,本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309,777 份调整为291,322 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取消寿洪斐、刘加胜2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授予其 的36,91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

因崔俊鹏考核结果等级为B,考核结果等级为B 的激励对象按60%的比例行 权,故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减5,141 份,可 行权数量为286,181 份,符合《第二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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