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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Aug 10, 2011
55181_rns_2011-08-10_88bfa286-4165-41fa-bd52-3e51a9b8dc71.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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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备忘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所确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名单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 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2 、董事会确定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即《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的授予日为 2011 年 8 月 9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 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激励计划的授予也符合《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1 年 8 月 9 日,并同 意 340 名激励对象获授 650.6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靖丰、曹惠民、刘维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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