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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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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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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3077 债券简称:汉得转债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得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债券代码:123077 债券简称:汉得转债; 转股价格:9.69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5 月27 日至2026 年11 月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2 号)核准,上 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得信息”)于2020 年 11 月23 日公开发行了937.1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 额93,715.00 万元。本次发行的汉得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3,715.00 万元的

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93,7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2 月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汉得转债”,债券代码“12307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上海汉得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11 月27 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 年5 月27 日至2026 年11 月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937.15 万张;

(二)发行规模:人民币93,715.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人民币100 元/张;

(四)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 年,即自2020 年11 月23 日至2026 年11 月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六)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1 月27 日)起满六个月 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 年5 月27 日至2026 年11 月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七)转股价格:人民币9.69 元/股;

(八)转股来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 行。

  •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汉得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

  • 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 元,转换成股份 的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指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 股日后的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 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拥 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1 年5 月27 日至2026 年11 月22 日)深交所交 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汉得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 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汉得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即2020 年11 月23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 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9.7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 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 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 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4),因实施权益分派需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汉得转债”转 股价格为9.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7日起生效。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12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汉得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 年11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全文。

咨询部门: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沈雁冰、卢娅、于培培

咨询电话:021-50177372 传真:021-59800969。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