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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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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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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 2020-12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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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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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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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 “ ” “ ”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得信息 、 发行人 、 公司 或 “ 本公司 ”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券法》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 深交所 ”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0 年 11 月 19 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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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汉得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 12307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 93,715.00 万元( 937.15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 93,715.00 万元( 937.15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12 月 15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 ( 2020 年 11 月 23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 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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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 级,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级,评级展望稳定。公司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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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2020]2812 号 ” 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937.1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93,715.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93,715.00 万元 的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93,7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12 月 15 “ ”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汉得转债 ,债券代码 “123077” 。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刊载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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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 公司名称: |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汉得信息 |
| 股票代码: | 300170 |
| 法定代表人: | 陈迪清 |
| 董事会秘书: | 沈雁冰 |
| 证券事务代表: | 于培培、卢娅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外青松公路5500号303室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33号 |
| 电话: | 86-21-50177372, 86-21-67002300 |
| 传真: | 86-21-59800969 |
| 邮政编码: | 201707 |
| 网址: | https://www.hand-china.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经营范围: | 研究、开发和生产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和网络产品,从事信息 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的安装以及信息系统的集成,提供技术开 发、咨询服务以及与该服务相关的客户支援服务,提供整体企业 信息解决方案,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代理记账。(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884,016,939 股,相比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862,470,134 股增加了 2.50%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派 发股份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新股等原因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表所示:
| 序号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股本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总股本(股) |
|---|---|---|---|---|
| 2016 |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 862,470,134股 | ||
| 1 | 2017年4月21日 | 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 |
减少4,582,265股 | 857,887,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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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8年2月5日 | 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 |
减少3,978,280股 | 853,909,589 |
|---|---|---|---|---|
| 3 | 2018年3月12日 |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
增加19,085,000股 | 872,994,589 |
| 4 | 2019年2月19日 |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
增加14,588,000股 | 887,582,589 |
| 5 | 2019年12月19日 | 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 |
减少3,565,650股 | 884,016,939 |
| 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 884,016,939股 |
(一) 2017 年 4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11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及 201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 4,582,265 股,公司总 股本由 862,470,134 股减至 857,887,869 股。
(二) 2018 年 2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14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授权,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及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 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 3,978,280 股,公司总 股本由 857,887,869 股减少至 853,909,589 股。上述股本变动业经立信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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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6290 号验资报告审验。
(三) 2018 年 3 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并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 2017 年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565 人,并将《 2017 年激励计划》拟 授予的股份数量调整至 1,908.50 万股。
2018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经完成 了对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确认, 公司向 565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9,085,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的完成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增加 19,085,000 股,公司总股本从 853,909,589 股增加至 872,994,589 股。上述股本变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2 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A10166 号验资报告 审验。
(四) 2019 年 2 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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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7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542.8 万股,占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前汉得信息股本总额的 1.77% ,授予价格为 5.24 元 / 股。
2019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将确定的激励对象 人数调整为 480 人,并将拟授予的股份数量调整至 1,458.80 万股。
2019 年 2 月 1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对 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登记确认,公司向 480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45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 5.24 元,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9 日。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72,994,589 股增加 至 887,582,589 股。上述股本变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9 ]第 ZA10063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五) 2019 年 12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 会议、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 议、 2018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汉得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经 2019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 3,565,650 股,公司总股本由 887,582,589 股减至 884,016,939 股。上述股本变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9] 第 ZA15847 号验资报告 审验。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884,016,939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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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338,130 | 9.20 |
| 1、国家股 | - | - |
| 2、国有法人股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1,296,130 | 9.20 |
|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 81,296,130 | 9.20 |
| 4、外资持股 | 42,000 | 0.00 |
| 其中:境外自然人持股 | 42,00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2,678,809 | 90.80 |
|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 802,678,809 | 90.80 |
| 三、总股本 | 884,016,939 | 100.00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 单位:股 | ||||
|---|---|---|---|---|
| 序 号 |
持股比例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
| 1 | 陈迪清 | 境内自然人 | 69,983,300 | 7.92 |
| 2 | 范建震 | 境内自然人 | 69,983,148 | 7.92 |
| 3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655,483 | 5.28 |
| 4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8,475,503 | 0.96 |
| 5 | 邓辉 | 境内自然人 | 7,776,000 | 0.88 |
| 6 | 石胜利 | 境内自然人 | 5,800,000 | 0.66 |
| 7 | 易方达基金-工商银行-易方 达基金臻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5,152,400 | 0.58 |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448,380 | 0.50 |
| 9 | 杨虹 | 境内自然人 | 3,570,000 | 0.40 |
| 10 | 陈志骏 | 境内自然人 | 3,122,000 | 0.35 |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发行人长期从事企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已为数千家企业客户成功提供了信息 化建设服务,客户遍及制造、高科技、金融、贸易、快速消费品、互联网、公用 事业和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发行人为国内最早从事高端 ERP 实施服务的专业咨询公司之一,通过多年 的技术积累、业务创新和市场开拓,公司在企业信息化领域的客户规模、实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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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专业技术、人才团队和服务能力已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业务领域已由 ERP 实施服务扩展至全面的企业信息化应用产品研发、咨询实施与技术服务。 公司由最初的信息化软件实施商,逐步发展为解决方案服务商,并开始向数字化 生态综合服务商进化,为客户提供 ERP 、智能制造软件、云计算产品解决方案 等企业信息化综合服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连接企业管理与信息技术的桥梁,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转 型,以信息化手段帮助客户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效益与竞争能力,实现客户价 值。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年1-6 月 | 2019 |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产品类别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软件实施 | 78,119.65 | 65.79% | 179,712.79 | 66.05% | 193,411.70 | 67.55% | 155,246.92 | 66.88% |
| 客户支持 | 23,912.60 | 20.14% | 53,257.72 | 19.57% | 49,451.25 | 17.27% | 38,768.26 | 16.70% |
| 软件外包 | 10,449.29 | 8.80% | 25,715.53 | 9.45% | 19,394.22 | 6.77% | 17,391.33 | 7.49% |
| 软件销售 | 3,357.01 | 2.83% | 7,130.35 | 2.62% | 14,940.94 | 5.22% | 15,325.82 | 6.60% |
| 硬件销售 | 803.04 | 0.68% | 1,802.15 | 0.66% | 4,989.52 | 1.74% | 670.35 | 0.29% |
| 数据处理 | 1,332.70 | 1.12% | 2,153.12 | 0.79% | 1,746.03 | 0.61% | 1,788.47 | 0.77% |
| 商业保理 | 761.83 | 0.64% | 2,301.97 | 0.85% | 2,410.11 | 0.84% | 2,829.71 | 1.22% |
| 其他 | - | 0.00% | - | 0.00% | - | 0.00% | 114.44 | 0.05% |
| 合计 | 118,736.13 | 100.00% | 272,073.63 | 100.00% | 286,343.77 | 100.00% | 232,135.29 | 100.00% |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陈迪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983,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92% ;范建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983,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2% ;二者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9,966,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3% ,二 者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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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数量: 93,715.00 万元( 937.15 万张)
2 、发行价格: 100 元 / 张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4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3,715.00 万元
5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93,7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6 、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张 4,899,532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2.28% ;网上社会公 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4,425,151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7.22%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包销张 46,817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5% 。
7 、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 序 号 |
证券账户名称 | 持有数量(张) | 占总发行量比例 (%) |
|---|---|---|---|
| 1 | 陈迪清 | 747,772 | 7.98 |
| 2 | 范建震 | 747,770 | 7.98 |
| 3 | 邓辉 | 71,997 | 0.77 |
| 4 | 石胜利 | 66,188 | 0.71 |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817 | 0.50 |
| 6 | 杨虹 | 38,047 | 0.41 |
| 7 | 陈志骏 | 33,252 | 0.35 |
| 8 | 吴晓通 | 32,482 | 0.35 |
| 9 | 区松生 | 27,252 | 0.29 |
| 10 | 刘涛 | 21,704 | 0.23 |
| 合计 | 1,833,281 | 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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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 13,767,749.99 元,具体包括: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
| 1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12,377,452.83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424,528.30 |
| 3 | 律师费用 | 424,528.30 |
| 4 | 信息披露费用 | 311,320.75 |
| 5 | 资信评级费用 | 141,509.43 |
| 6 | 债券发行登记费用 | 88,410.38 |
| 合计 | 13,767,749.99 |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93,715.00 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4,899,532 张,即 489,953,2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2.28% ;网上一般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 4,425,151 张,即 442,515,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7.22%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46,817 张, 即 4,681,7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5% 。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2,377,452.83 元和 增值税 742,647.17 元后的余额 924,029,900.00 元已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具体账号见第六 节),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3,382,250.01 元。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 第 ZA15969 号《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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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收 到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20]2812 号 ” 文核准。
2 、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 、发行规模: 93,715.00 万元。
4 、发行数量: 937.15 万张。
- 5 、发行价格: 100 元 / 张。
6 、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3,715.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923,382,250.01 元。
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3,71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拟投入本次 可转债募集资金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
| 1 | 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116,072.30 | 70,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3,715.00 | 23,715.00 |
| 合计 | 139,787.30 | 93,715.00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8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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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32456002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 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715.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937.15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40% ,第二年为 0.60% ,第三年为 1.00% ,第四年为 1.50% , 第五年为 2.00% ,第六年为 2.50% 。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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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 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即 2020 年 11 月 23 日( T 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 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 2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 2020 年 11 月 23 日, T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 3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 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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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 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 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72 元 / 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 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 (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 P0+A × k ) / ( 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 P0+A × k ) / ( 1+n+k );
- 派送现金股利: P1=P0 D ;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 P0 D+A × k ) / ( 1+n+k )
其中: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 为该次增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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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率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 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 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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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 120%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 1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
( 2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 i × 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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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回售条款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 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 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 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可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 、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 i × 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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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对象
-
1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1 月 20
-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
2 、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
-
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3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汉得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93,715.00 万元的余 额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汉得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 有“汉得信息”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068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的金额,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884,016,939 股,其中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 7,000,018 股股份不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 总数为 877,016,92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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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上限总额为 9,370,92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39% 。由于 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 数可能略有差异。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380170 ”,配售 简称为“汉得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 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 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汉得信息”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 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 、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 370170 ”,申 购简称为“汉得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 1,000 元),每 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 万 张( 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 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 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 购。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 1 )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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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 3 )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可转债;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 6 )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 7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 8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 2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 1 )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 2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 3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 4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 5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
( 1 )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 2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 3 )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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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申请破产;
( 4 )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 5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 6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 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1 )公司董事会;
( 2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及 10% 以上的持 有人;
( 3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3,715.00 万元(含 93,715.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拟投入本次 可转债募集资金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
| 1 | 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116,072.30 | 70,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3,715.00 | 23,715.00 |
| 合计 | 139,787.30 | 93,715.00 |
上述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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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新世纪评级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 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新世纪评级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 1 )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 2 )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 3 )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可转债;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 6 )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 7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 8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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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 2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 1 )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 2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 3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 4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 5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 1 )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2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 3 )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申请破产;
( 4 )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 5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 6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 事项。
4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1 )公司董事会提议;
( 2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及 10% 以上的持 有人书面提议;
(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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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 信用评级,并对跟踪评级做出了相应的安排。根据新世纪评级出具的《上海汉得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置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无应付债券余额。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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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 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联合 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 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 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 2020 年6 月30 日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12 月31 日 /2019 年度 |
2018 年12 月31 日 /2018 年度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
|---|---|---|---|---|
| 项目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4.76% | 26.95% | 23.02% | 21.99%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0.38% | 31.20% | 26.39% | 26.37% |
| 流动比率(倍) | 2.95 | 2.77 | 3.34 | 3.59 |
| 速动比率(倍) | 2.95 | 2.77 | 3.34 | 3.59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92 | 4.62 | 37.76 | 48.70 |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万元) |
7,032.11 | 6,625.86 | 20,199.33 | -2,500.39 |
1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 财务指标 | 公司名称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资产负债率 (合并) |
赛意信息 | 21.27% | 13.78% | ||
| 31.62% | 25.83% | ||||
| 诚迈科技 | 22.60% | 16.26% | |||
| 29.29% | 24.31% | ||||
| 润和软件 | 26.88% | 31.43% | |||
| 33.42% | 39.10% | ||||
| 长亮科技 | 31.96% | 25.93% | |||
| 39.53% | 31.73% | ||||
| 和仁科技 | 40.90% | 25.75% | |||
| 32.79% | 33.90% | ||||
| 可比公司均值 | 28.72% | 22.63% | |||
| 33.33% | 30.97% | ||||
| 汉得信息 | 23.02% | 21.99% | |||
| 24.76% | 26.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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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比率 (倍) |
赛意信息 | 3.95 | 7.01 | ||
|---|---|---|---|---|---|
| 2.86 | 3.00 | ||||
| 诚迈科技 | 4.08 | 7.62 | |||
| 2.01 | 2.40 | ||||
| 润和软件 | 1.76 | 1.93 | |||
| 2.38 | 1.84 | ||||
| 长亮科技 | 4.13 | 3.21 | |||
| 1.92 | 3.07 | ||||
| 和仁科技 | 1.91 | 2.70 | |||
| 2.36 | 2.32 | ||||
| 可比公司均值 | 3.17 | 4.49 | |||
| 2.31 | 2.52 | ||||
| 汉得信息 | 3.34 | 3.59 | |||
| 2.95 | 2.77 | ||||
| 速动比率 (倍) |
赛意信息 | 3.95 | 7.01 | ||
| 2.99 | |||||
| 2.66 | |||||
| 诚迈科技 | 4.06 | 7.57 | |||
| 2.29 | |||||
| 1.89 | |||||
| 润和软件 | 1.76 | 1.93 | |||
| 1.84 | |||||
| 2.27 | |||||
| 长亮科技 | 4.13 | 3.20 | |||
| 3.06 | |||||
| 1.15 | |||||
| 和仁科技 | 1.90 | 2.69 | |||
| 2.31 | |||||
| 2.33 | |||||
| 可比公司均值 | 3.16 | 4.48 | |||
| 2.06 | 2.50 | ||||
| 汉得信息 | 3.34 | 3.59 | |||
| 2.95 | 2.77 |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1.99% 、 23.02% 、 26.95% 和 24.76% , 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流动比率分别为 3.59 倍、 3.34 倍、 2.77 倍和 2.95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3.59 倍、 3.34 倍、 2.77 倍和 2.95 倍,总体高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平均值,相较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而言,公司具备了良好的偿债能力。
2 、银行授信及现金流量状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银行授信金额为 14.50 亿元,公司已使用银行授 信金额 7.06 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7.44 亿元。公司资信良好,按时归还各 项银行贷款,无到期未归还的银行贷款,无展期及减免情况。
公司采取谨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以确保足够的货币资金及流动性来源,主 要包括维持充足的货币资金、通过足够的银行授信保证能随时取得银行信用贷 款。
3 、未来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本息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3,715.00 万元(含 93,715.00 万元),债券期限为 6 年,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 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出于上市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可转债投资者一般会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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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期内完成转股,转股后公司将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
假设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投资者均不选择转股,同行业可比公司近期所 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情况如下:
| 序号 | 转债名称 | 第1 年 | 第2 年 | 第3 年 | 第4 年 | 第5 年 | 第6 年 |
|---|---|---|---|---|---|---|---|
| 1 | 城地转债 (113596.SH) |
0.40% | 0.60% | 1.00% | 1.50% | 2.00% | 3.00% |
| 2 | 银信转债 (123059.SZ) |
0.40% | 0.70% | 1.00% | 1.50% | 2.50% | 3.50% |
| 3 | 泛微转债 (113587.SH) |
0.50% | 0.80% | 1.00% | 1.50% | 2.50% | 3.00% |
| 4 | 思特转债 (123054.SZ) |
0.50% | 0.70% | 1.20% | 1.80% | 2.50% | 3.00% |
| 5 | 今天转债 (123051.SZ) |
0.50% | 0.80% | 1.20% | 1.80% | 2.50% | 3.00% |
| 6 | 纵横转债 (113573.SH) |
0.50% | 0.70% | 1.20% | 1.80% | 2.50% | 2.80% |
| 7 | 正元转债 (123043.SZ) |
0.50% | 0.70% | 1.20% | 1.80% | 2.20% | 2.50% |
| 8 | 太极转债 (128078.SZ) |
0.40% | 0.60% | 1.00% | 1.50% | 1.80% | 2.00% |
| 平均利率 | 0.46% | 0.70% | 1.10% | 1.65% | 2.31% | 2.85% |
假设以同行业可比公司近期所发行的可转债平均票面利率作为参考,即本次
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每年度的年票面利率分别为 0.46% 、 0.70% 、 1.10% 、 1.65% 、 2.31% 、 2.85%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对应各年度利息分别为 433.43 万元、 656.01 万元、 1,030.87 万元、 1,546.30 万元、 2,167.16 万元、 2,670.88 万元, 本次可转债到期后需兑付的本金为 93,715.00 万元。未来,公司将通过以下来源 保障本次可转债本息的兑付:
(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最近三年,公司年均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108.27 万元,假设公 司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的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回款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预 计未来每年度均可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108.27 万元,足以覆盖本次可 转债每年度需兑付的利息部分。同时,在扣除以同行业可比公司近期所发行的可 转债平均票面利率进行测算的年利息后,预计在本次可转债到期兑付节点结存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40,144.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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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
| 利息金额 | 433.43 | 656.01 | 1,030.87 | 1,546.30 | 2,164.82 | 2,670.88 |
| 本金金额 | 93,715.00 | 93,715.00 | 93,715.00 | 93,715.00 | 93,715.00 | 93,715.00 |
| 当年度经营 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 |
8,108.27 | 8,108.27 | 8,108.27 | 8,108.27 | 8,108.27 | 8,108.27 |
| 偿还利息后 累计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 净额结存 |
7,674.84 | 15,127.10 | 22,204.50 | 28,766.47 | 34,707.58 | 40,144.97 |
注 1 :此处仅针对本次可转债发行后的本息偿付,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进行假设 测算,不构成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任何预测。
注 2 : T1 为本次可转债第一次付息年度, T2 为本次可转债第二次付息年度,以此类推。 ( 2 )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范围流动资产 298,476.63 万元,其中货币 资金 110,860.70 万元,流动资产可变现能力较强;流动比率 2.95 倍、速动比率 2.95 倍,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 3 )银行授信
公司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授信总金额为 14.50 亿元, 已使用银行授信金额 7.06 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7.44 亿元,银行授信未使 用额度可为公司可转债到期兑付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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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A12748 号、信会师报字 [2019] 第 ZA11964 号及信会师报字 [2020] 第 ZA1202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告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1 、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4.76% | 26.95% | 23.02% | 21.99%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0.38% | 31.20% | 26.39% | 26.37% |
| 流动比率(倍) | 2.95 | 2.77 | 3.34 | 3.59 |
| 速动比率(倍) | 2.95 | 2.77 | 3.34 | 3.59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存货周转率 | 26,084.52 | 46,733.97 | 4,827.37 | 1,807.38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67 | 1.54 | 1.81 | 1.85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 | 0.08 | 0.07 | 0.23 | -0.03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05 | 0.22 | 0.20 | -0.05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92 | 4.62 | 37.76 | 48.70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9.12% | 10.03% | 7.86% | 9.03% |
注: 2020 年 1-6 月财务指标未进行年化处理。
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存货账面价值) / 流动负债;
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 / 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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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利息保障倍数 = (利润总额 + 利息费用) / 利息费用;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研发费用 / 营业收入。
2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元 / 股
|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323,750,932.99 74,074,233.53 249,676,699.46 0.3767 0.2905 14.45% 11.15% |
|---|---|---|---|---|
| 25,552,603.94 | 86,114,201.71 | 386,875,076.87 | ||
| 16,505,731.84 | 34,465,362.60 | 116,089,260.44 | ||
| 9,046,872.10 | 51,648,839.11 | 270,785,816.43 | ||
| 0.0291 | 0.0973 | 0.4440 | ||
| 0.0103 | 0.0584 | 0.3105 | ||
| 0.83% | 2.83% | 14.40% | ||
| 0.29% | 1.69% | 10.08% |
3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72,249.10 | 96,085,304.97 | 55,892,953.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330,351.78 | 39,158,838.92 | 41,210,505.44 | 29,476,916.67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2,965,410.07 | 1,769,598.32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70,000.00 | -739,520.38 | -1,430,537.25 | 2,184,213.2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33,855.18 | 6,538,244.93 | 21,091,658.42 | 13,280,859.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0,764.76 | 453,370.18 | 453,952.62 | 198,990.02 |
| 合计 | 16,505,731.84 | 34,465,362.60 | 116,089,260.44 | 74,074,23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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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 加 93,715.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9,641.46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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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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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
1 、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
2 、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
3 、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
4 、重大投资;
-
5 、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
6 、本公司住所变更;
-
7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
8 、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
9 、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
10 、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
11 、本公司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
12 、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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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 、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 、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 4 、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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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联系电话 | 021-38031866、021-38031868、021-38031877 |
| 传真 | 021-38670666 |
| 保荐代表人 | 梁昌红、李宁 |
| 项目协办人 | 唐为杰 |
| 项目经办人 | 黄飞、华骐、黄亦超、王熠 |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同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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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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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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