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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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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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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汉得融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 股 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孟辉等 4 名自然人收购上海汉得融晶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得融晶”) 49% 股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5 , 880 万元向孟辉等 4 名自然人收购汉得融晶 49% 股权,收购完成后汉得融晶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发挥汉 得融晶同公司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将有助于双方客户资源互 补、顾问和技术资源互补以及管理整合,从中长期看有助于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和 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汉得融晶 49 %股权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关 联交易之情形。
同时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股权收购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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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靖丰、曹惠民、刘维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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