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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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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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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新,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 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议 事规则》的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 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以来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共12 次,股东大会会议共7 次,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 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
| 2020 年2月10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参股子公司上海甄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 年2月17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2020 年3月19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
| 2020 年4月27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选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的独立意见 | |||
|---|---|---|---|
| 2020 年6月9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 关于回购注销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回购注销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
| 2020 年8月1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对《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2020 年8月26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
| 2020 年8月31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 对《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
|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 2020年10 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 对《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上海甄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年10 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2020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年11 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2020年12 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 对《关于增加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甄一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上海汉得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任职期内,积极参与各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 审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并对 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第二期、《2018年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 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审 议,日常工作中,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提出相关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 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最新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 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20 年
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发生。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尽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 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 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