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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Feb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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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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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2月1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12名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5,12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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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卫平、颜克益、王新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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