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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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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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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9-063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 年7 月3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 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 年8 月2 日下午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 名,参加表决董事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 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陈迪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迪清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陈迪清先生、王新先生、廖卫平先生,其中陈迪清先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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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颜克益先生、尹世明先生、廖卫平先生,其中颜克益先生担任 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廖卫平先生、黄益全先生、颜克益先生,其中廖卫平先生担任 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新先生、陈熠星先生、颜克益先生,其中王新先生担 任召集人;

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益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媒体之《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黄益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雁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雁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 开前,沈雁冰先生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媒体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之独立意见》。

沈雁冰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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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雁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媒体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之独立意见》。

沈雁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娅女士、于培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卢娅女士和于培培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6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授权,同意按照《201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 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71,800 股,占 激励对象被授予股份数的4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643%。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之《上海汉得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公告》。

  •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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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2016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原激励对象共计103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按照《2016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全部股份。

另根据《2016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 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6 年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 公司实施了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权益分派,因此,董事会同意对上 述部分原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之《上海汉得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宁波英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英赛”)合计投资1000 万人民币设立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公司拟认缴出资6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英赛拟认缴出资400 万 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合资公司定位于面向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大数 据等新兴技术在2B 领域产业化应用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引进和孵化以人工智 能等新兴技术在企业领域应用为核心的新型企业和项目,构建人工智能等新兴技 术、厂商和企业客户之间的桥梁。合资公司将以用户为中心打造解决方案生态, 赋能新兴技术找到广泛的落地场景,赋能企业场景实现技术和业务创新。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之《关于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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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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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迪清先生: 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电 子工程系理学学士、美国LouisianaTechUniversity理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惠 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区销售经理,美国SkywellTechnology公司工程师,西 门子—利多富华东/华中区总经理,思爱普(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SAP中国) 市场及销售总监,上海汉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2010年2月至2016年1月担任 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随身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汉得微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甄实建筑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

陈迪清先生与范建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陈迪 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983,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88%;范建震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69,983,1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88%;二者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9,966,4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77%。陈迪清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益全先生: 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复 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并于同年加入公司任职ERP咨询顾问,2006 年担任公司北方区总经理,2007年至2014年担任公司华东区总经理,2015年至 2016年1月担任公司运营总监,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达美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达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禹哲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汉得欧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上海甄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汉得甄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上海鼎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甄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汇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黄益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3,8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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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尹世明先生 :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5月硕士 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管理培训生加入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曾任宝洁SAP 推广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实施顾问,联合安达顾问公司顾问总监。2000年4月加入 SAP上海,历任售前顾问、售前顾问总监、公用事业行业销售、公用事业行业销 售总监、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和全球销售总裁助理。2014年加入苹果,任职苹果 大中华区企业部总经理和生态系统负责人。2016年加入百度,现任百度副总裁, 智能云事业群组总经理。

截至目前,尹世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陈熠星先生: 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拥有 福州大学法学学士、美国杜兰大学法学硕士、美国杜兰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在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及新天资本 进行投融资和并购相关工作。2017年加入百度至今,担任投资总监,负责百度AI、 技术、云及企业服务相关投资。

截至目前,陈熠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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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廖卫平先生: 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 曾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部内核部高级经理、国金证券投行部质控部总经理。现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内核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廖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颜克益先生: 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产业经 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分析师、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兴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 现任上海大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颜克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王新先生: 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先后获得北京大 学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并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 获得法学硕士(LL.M.)学位。1995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北京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召集人,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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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副主席。1986 年至1989 年,在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 作,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99 年至2000 年,借调到澳门立法会,担任议 员高级法律顾问。从2007年10月起,曾兼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现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 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截至目前,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规 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沈雁冰先生: 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 学士、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公司SAP集团财务事业部总经理、公 司SAPGlobal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上海夏尔软件有限公司总 经理。

截至目前,沈雁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50177372 传真号码:021-598009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 号

卢娅女士: 中国国籍,1988 年12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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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管理学学士,2014 年取得ACCA 会员资格证书,2017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 Oracle 事业部高级财务顾问,证券部证券事务 专员。

截至目前,卢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章程》、《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 关规定。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0177372 传真:021-59800969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 号

于培培女士: 中国国籍,1990 年7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5 年5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2015 年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于培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证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规定。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0177372 传真:021-5980096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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