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19, 2018
55181_rns_2018-04-19_fd324652-610a-470e-80d2-889f5bd667e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颜克益,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 展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 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17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 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以来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共14 次,股东大会会议共3 次,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 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
| 2017 年1 月20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临时) 会议 |
1.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之独立意见 |
同意 |
|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智能制 造解决方案产品中心及企业互联网转 型解决方案产品中心之独立意见 |
|||
| 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跟投合伙人计划》之独立意见 |
|||
| 2017 年2 月27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 会议 |
1.回购注销《2011 年激励计划》、 《2012 年激励计划》、《2013 年激励计划》、 《2014 年激励计划》以及《2015 年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17 年4 月24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
|||
| 3.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
|||
| 4.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5.关于聘请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
|||
| 6.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独立意见 |
|||
| 2017 年5 月12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 |
1.关于回购注销《2013 年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关于《2013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 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
|||
| 2017 年6 月20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 |
1.关于董事会聘任沈雁冰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17 年8 月3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 |
1.关于回购注销《2016 年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关于《2016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
|||
| 2017 年8 月18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017 年10 月13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 |
1.关于回购注销《2015 年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关于《2015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
|||
| 2017 年11 月13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 |
1.关于回购注销《2014 年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关于《2014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 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
|||
| 2017 年12 月28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 决议 |
1.对《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 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任职 期内,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审计 委员会。
2、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审 议,日常工作中,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提出相关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 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 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并对公 司《2013年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2016年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2015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和《2014年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情况及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最新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7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7 年 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发生。2018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尽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 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颜克益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