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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Enterprise Solution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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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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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下列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3年激励 计划》”)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流程、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3年激励计划》中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 按照《201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并同意按照《201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3 年激励计划》的要求,我 们对公司《2013 年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事 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2013 年 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 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2013 年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且不存在不能解除 限售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同意公司办理《2013 年激励计划》所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卫平、颜克益、赵勇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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