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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aton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Sep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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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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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朱舒阳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朱舒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 司拟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 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 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万通智控 股票代码:300643 法定代表人:张健儿 董事会秘书:俞列明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振兴东路 12 号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1199

电话:0571-89181281 官方网址:www.hamaton.com.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舒阳,其基本情况如下:

朱舒阳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杭 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2012 年 7 月 至 2016 年 3 月在浙江杰嘉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浙江奇 沁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浙江奇沁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 伙人、执业律师。2021 年 4 月起至今在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朱舒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仲裁。

(四)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 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

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 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止 2023 年 9 月 2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 (二) 征集起止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

  • 18:00)

  •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 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

  • 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 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 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振兴东路 12 号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俞列明、王宇骏

邮编:311199

联系电话:0571-8918128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 “ ” 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 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 提交征集人。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 认为有效:

  •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

  • 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 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 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 (六)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 (七)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 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 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

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朱舒阳 2023 年 9 月 12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 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全文、《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 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舒阳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 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 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