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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aton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Sep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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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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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 2023-066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8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 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振兴东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 |
√ |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三)特别说明:
1、第 1-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但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进行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的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朱舒阳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3 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 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 案的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三) 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振兴东路12号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9月22 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宇骏
联系电话:0571-89181292
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振兴东路12号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311199
-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
-
费自理。
-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643
-
2、投票简称:万通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通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下列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号码 |
|||
| 股东地址 |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