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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aton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May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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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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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 2017-011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6 月7 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6 月6 日—2017 年6 月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6 月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6 月6日下午15:00 至6月7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投票规则: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7 年6 月1 日(星期四)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6月1 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12号万通智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 1:《关于修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
1、议案1已经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5 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告;
2、议案1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 件二)。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6 月 3 日全天(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三)登记地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 年6 月6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 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滨
联系电话:0571-89181292 联系传真:0571-8936122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1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1100
-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2 日
附件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通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被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下属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 权 |
||
| 1 | 关于修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登记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 股东地址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号码 |
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码/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 名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月 日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43
2、投票简称:万通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
|---|---|---|
| 议案序 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 总议案 | 100 | |
| 1 | 关于修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 |
1.00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
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2)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 至11:30,13:00 至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
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