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isco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29, 2021

54674_rns_2021-09-29_81cbe4c0-cf55-4034-a77b-3ddf2ca4716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 2021-12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 年9 月29 日在位于成 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 号的四川海思科制 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 年9 月26 日以 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以现场表决方式出 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 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 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 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 司激励机制,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实施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

  •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2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09 月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