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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sco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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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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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海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核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文件及公司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等资料,并就相关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 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相符。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114 名激励对象办理883,75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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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宜。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 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等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 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 将本次回购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核查了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 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 年08 月0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成都海 思科置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的借款业务提 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500 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 年08 月10 日发布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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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 年0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 意为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山南分行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78 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1 年04 月28 日发布的《公司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 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截至2021 年06 月30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778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7%,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 况。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独立董事:乐军 TENG BING SHENG YAN JONATHAN JUN
2021 年08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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