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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a Automobil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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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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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1-61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海马汽车有限:指公司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 3.海马投资:指公司的控股股东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1.2021 年8 月20 日,海马汽车有限与海马投资在海口市签订《借款协议》, 海马汽车有限向海马投资借款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170,000,000.00), 借款年化利率为5.00%,借款期限为自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海马投资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条第(一)款的规定,海马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3.2021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景 柱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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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名称: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牛路2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42591380E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汽 车产业投资;汽车及零配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改装;汽车零配件 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 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 股东名称:景柱持股73%,上海润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 2.海马投资基本财务数据

海马投资2020年营业收入为423.23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182.34万

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289,367.17万元,负债总额为61,869.12万元, 净资产为227,498.05万元。

  • 3.海马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 34.4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 10.1.3第(一)款规定,海马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4.经查询,海马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 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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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

(¥170,000,000.00)。

  • 2.海马汽车有限按照年化利率5.00%向海马投资支付借款利息。 3.借款和还款期限

  • (1)本协议项下借款期限为自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 日起十二个月内。

  • (2)原则上,海马汽车有限应于借款到期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3)本协议项下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息,按季度结算利息。海马 投资提供利息的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海马汽车有限于季度次月5 日前 结清。

  • (4)本协议项下借款可提前偿还,如海马汽车有限提前还款,利息按 照海马汽车有限的实际借款期间结算。

4.本协议经海马投资和海马汽车有限盖章后,自海马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目的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 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流动性。本次交易遵 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无需公司及公司子公 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借款利率定价合理且低于公司前期融资成本,有 利于公司子公司现金流的运转,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 力支持。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 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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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 额为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海马投资与海马汽车有限借款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是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全 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发生的,借款利率定价合理且低于公司前期融资成 本,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十一届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 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通过。

八、备查文件

  • 1.董事会十一届二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 3.海马投资与海马汽车有限签订的《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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