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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a Automobil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y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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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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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 000572 编号: 2012-47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 拟整体协议转让所持海马汽车股份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马汽车”)于 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控股公 司”)、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开发公司”)关于拟整体 协议转让所持海马汽车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关于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拟整体协议转让 所持海马汽车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通知,其 已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其以公开 征集受让方的方式,整体协议转让其所持海马汽车全部股份。
现将郑州控股公司、财务开发公司本次拟整体协议转让公司国有股 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所涉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及拟转让股份数量
(—)本次转让所涉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股份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名称: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简称:海马汽车,证券代码: 00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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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 室 1993 年 1 月 2 日批准(琼股办字„ 1993 ‟ 1 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于 1993 年 1 月 27 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 1994 年 6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发审字 [1994]19 号、证监 发字 [1994]69 号),公司以竞价方式向社会募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并于 1994 年 8 月 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复(深证字 [1994]18 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海马汽车总资产为 1,309,981 万元,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50,052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3.95 元。 2011 年度海马汽车营业收入 1,121,43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33,531 万元。
(二)拟转让股份数量
郑州控股公司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其持有的全部海马汽车股份 99,800,000 股,占海马汽车总股本的 6.07%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财务开发公司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其持有的全部海马汽车股份 99,800,000 股,占海马汽车总股本的 6.07%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
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本次转让完成后,郑州控股公司、财务开发 公司均不再持有海马汽车的股份。
二、拟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拟受让海马汽车股份的意向受 让方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拟受让方为法人: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法人,但 外商投资的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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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3 、已就本次受让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承诺按照有关法
-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其他法定程序;
- 4 、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
(二)拟受让方为自然人:
-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2 、无刑事犯罪记录;
-
3 、不存在大额逾期未偿还债务;
-
4 、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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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资料要求和截止日期
-
拟受让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受让意向书》
-
(二)拟受让方的基本资料
-
1 、拟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
⑴ 拟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简介,包括历史沿革、主营业务介绍
等;
-
⑵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
-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⑶ 关于拟受让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
-
⑷ 授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⑸ 拟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说
-
-
明;
-
⑹ 拟受让方的联系方式。
-
2 、拟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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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身份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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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 拟受让方简历及联系方式;
-
⑶ 拟受让方关于资产状况的说明;
-
⑷ 关于拟受让方无刑事违法记录及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的说明。
(三)受让方案
受让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
⑴ 拟受让股份报价及报价说明;
-
⑵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与保证。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及/或有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名。受让意 向书、受让方案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符合条件的拟受让方应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 17:00 时之前按照下 款所列的联系方式提交上述全部资料。
转让方将根据拟受让方提出的受让方案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择优 选择受让方。
四、联系方式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磊
联系电话: 0371-67189137 13803865969
传 真: 0371-6718913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 郑州市嵩山南路 1 号
邮 编: 450005
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
联系人:冯涛
联系电话: 0371-67175531 , 1393828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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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71-6717552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郑州市嵩山北路 14 号
邮编: 450007
五、审批事项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 次转让在经公开征集确定受让方之后,仍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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