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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a Automobil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2

Dec 2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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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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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互联资讯

**ST 金 盘:公司债权人转让债权

**2002-12-28 06:55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1993~1995年间,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分行(以下简称“工

行海口分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形成巨额负债。2000年度,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海口办”)与工行海口分行签订

了《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了工行海口分行对本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成

为本公司最大的债权人。截止2002年10月31日,本公司欠华融海口办债务

总额为1,098,322,725.27元(其中本金398,250,000元,利息

700,072,725.27元)。其中378,132,736.34(本金145,755,976.80元,

利息232,376,759.54元)已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而划归海口保税区的开发

建设资金共计720,189,988.93元(本金252,494,023.20元,利息

467,695,965.73元)未进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1989~1994年间,本公司贷款或为下属控股和关联公司向中国银行海

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海南分行”)贷款提供担保,形成了巨额债务。

2000年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海口办”)

与中行海南分行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了中行海南分行对本公司

享有的上述债权。截止2002年9月20日,本公司欠东方海口办债务总额为

196,481,577.73元(其中本金100,824,904.67元,利息95,656,673.06

元)。

二、债权转让情况

2002年12月24日,华融海口办与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资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华融公司将其对本公司享

有的债权1,088,322,725.27元(其中本金388,250,000元,利息

700,072,725.27元)转让给国资公司;保留1,000万元的本公司债权(不

计利息)。

2002年12月25日,东方海口办与国资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东方海口办将其对本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196,481,577.73元转让给国资公

司。

2002年12月26日国资公司与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恒

投资”)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国资公司将其对本公司享有全部债权

1,284,804,303元转让给上恒投资。

三、债权受让方情况

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9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

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汽车、汽车零部件的开发、销售及售

后服务;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家用电

器、农副土特产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证经营)。

四、债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上恒投资公司承诺,将无条件放弃对以下两部分债务的追索权:①本

公司不进入报表的债务(即划归海口保税区的开发建设资金);②本公司

投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即工业大道、金盘实验学校、武警营房等非经营

性资产)所形成的债务,具体金额待《债务豁免协议》签订后再另行公告。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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