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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a Automobil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r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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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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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 杜传利

本人作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2019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 “ 《指导意见》 ”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内召开的各类会议,并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 2019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9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 9 次董事会会议、 3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会议。

二、 2019 年内没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在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聘 任董事会秘书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 、在 2019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全资 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 、在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报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 、在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十届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聘 任及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5 、在 2019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上,对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股权暨关 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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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核销相关资产、会计政策变更发 表独立意见。

7 、在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全资子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四、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在公司 2019 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 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1 、 2020 年 1 月 2 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见面沟通,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2 、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初步审计报告后,再 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就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拟出具 的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

3 、 2020 年 3 月 27 日,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召开的程序 及文件准备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按期召开。

五、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19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1 、 2020 年 1 月 2 日,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审阅了 公司编制的 2019 年 1-11 月财务会计报表、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 其它资料,并予以认可。

2 、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 内提交审计报告。

3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予以认可。

4 、 2020 年 3 月 28 日,对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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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 其报酬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所做的工作

1 、 2019 年 1 月 30 日,审核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 人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 、 2019 年 4 月 19 日,审核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

  • 人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 2019 年 5 月 15 日,审核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所做的工作

2019 年 4 月 19 日,审核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实地考察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结合实地考察,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 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现 场的沟通和交流。

九、 2019 年度没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的他工作其它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 内容,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同时,注重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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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照公司法、《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向公司 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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